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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丹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09/2024-0008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20 16:55:15 是否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残疾人救助工作制度,调查、审核、审批全县救助对象,并组织实施救助;

4.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5.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和地名标志规划、设立、管理工作;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

7.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婚姻服务活动,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8.负责全县弃婴和儿童的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9.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10.管理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
1.
县民政局局机关;
2.
山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3.
山丹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4.
山丹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核对中心;
5.
山丹县殡仪服务中心。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4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工勤编制1人。2024年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8人,在职事业人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6人,退职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715.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68.73万元,下降13.76%,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项目减少。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1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4.15万元,99.65%,其他收入41.3万元,占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49万元,5.04%;项目支出11124.96万元,94.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7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10.03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8.25万元,

上年决算数减少1736.63万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1.24万元,99.41%;卫生健康支出33.47万元,0.29%;住房保障支出33.55万元,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62.54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2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0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1.2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等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增加,各类保险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8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0.81万元,下降95.3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8万元,减少72.01%,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5.9万元,本年支出24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4.64%,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4.64%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调研。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4,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28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29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12.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情况较理想,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为民办实事等1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93万元,执行数为166.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四项机制”,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实现了“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月发放,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2.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2万元,执行数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山丹县社会福利项目进行建设;二是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进展较慢;二是孤儿助学资金较少,普及率不高、公平性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二是积极争取更多资金,加大孤儿助学力度。

3.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准确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促进社会救助合理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年将社会救助资金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中,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4.202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建设1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6.4万元,执行数为439.9万元,完成预算的68.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实行专账单独核算,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建项目正常有序开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两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知晓率较低,入住率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中心入住率

5.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殡葬设施购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在山丹县殡仪馆购置安装一台火化炉和十台冷藏设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传统殡葬观念根深蒂固,火化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管、推进殡葬改革的教育和宣传

6.山丹县祥瑞光荣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补贴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使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合理的运营预算,将资金使用和规范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7.殡仪服务中心变压器安装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殡仪服务中心用电紧张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变压器日常维护和检查检测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变压器的使用、调试和维护工作

8.龙首山公墓及殡仪馆运行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龙首山公墓及殡仪馆周边的服务环境,对公墓墓区及殡仪馆等基本运营设施进行清扫和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公墓及殡仪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力度,推动殡葬服务更上一层楼,满足广大办丧群众的基本需求

9.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乡镇日间照料中心是报账制,时间缓慢,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民政部门、各乡镇及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供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0.和谐山丹民生保险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72万元,执行数为29.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分担政府对公共安全事故和居民的灾后救济、救助责任,调动社会资金,为改善民生提供强大保障。实现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由“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转变的新模式,逐步形成在财政支持下的灾害风险化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该项目的认识还不到位,报案量较少,赔付覆盖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民生保险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投保项目拓展。

11.2023年第一季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成大马营镇、位奇镇乡镇(街道)社工站,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山丹县丹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甘肃江子公益慈善中心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村(社区)治理及乡村振兴等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工站项目经过近几年运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行业规模和服务领域不断扩大。但部分乡镇对社工服务机构认识不足、对社工的专业服务了解不深。导致社工承担过多行政性事务,无暇顾及专业化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效益。

12.2023年城镇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合理的运营预算,将资金使用和规范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13.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2万元,执行数为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齐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短板,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能力,满足老年人生活和服务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合理的运营预算,将资金使用和规范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14.高龄老人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6万元,执行数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分排查漏发高龄不贴并及时补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该项工作刚交于我单位,支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群众对高龄补贴制度的知晓度。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加大对我县高龄补贴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15.省级福彩公益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老人提供一个舒适、优美、安静、祥和的晚年生活场所,使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让老年人深刻感受到养老院的温暖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合理的运营预算,将资金使用和规范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16.山丹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6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丹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山发改〔201858)和文件要求,实施了山丹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986.11平方米,设置床位75张,配套建设室外三网工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山丹县儿童福利院知晓率较低,入住率亟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儿童福利院知晓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一)兜底保障坚实有力。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四项机制”。二是城乡低保扩围增效精准有力。成立低保扩围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策宣讲及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印发《山丹县关于做好低保扩围增效和低收入人口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要求。三是全面完成提标任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城市低保标准由673元提高到700元;农村低保一、二、三、四类对象标准由月人均439元、417元、84元、58元分别提高到465元、442元、89元、62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月人均875元、571元提高到910元、605元,于5月底全部补发到位。农村低保对象一、二类占农村低保对象的74.20%,三、四类占农村低保对象的25.8%四是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物资。(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印发《山丹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精准制定服务清单21项,稳妥有序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认真实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22年建成龙首和和兴2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600万元实施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5个村级互助幸福院项目。三是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争取中央和省市福彩公益金143.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和社会服务。四是夯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础。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35平方米用地面积的标准配补齐了怡景庭院、嘉瑞恒业·西居、西大街城市棚户区3个城镇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投资5万元在东泉家园建成社区养老设施1处,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愉快、轻松的娱乐场所。五是科技赋能打造“智慧养老”。在和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了集数据分析、运营服务、场景展现、审核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六是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持续推行“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投入220万元为1006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夏季衣物和冬季用煤。投资15万元对县中心敬老院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提升老人居住环境。(三)社会事务工作巩固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持续在全县开展丧事活动“53”、坚决禁止使用豪华寿材和高墓碑、推广微型碑和矮坟头、公职人员及亲属到县殡仪服务中心办理丧事等改革。二是婚姻改革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三是特殊群体关爱措施有力。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助范围,1-11月新增残两补人员423名,取消不符合残两补的残疾人304名,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达到3645名。累计实现残两补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4人。四是儿童福利工作提质增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山丹县困难未成年人群体关爱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成具有山丹特色的“张小燕未来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品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正式启动运营,未成年人保护网越织越牢。五是地名管理水平优化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对城区2条道路进行了更名。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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