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规〔2026〕1-县政办1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山丹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山丹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备案审查意见》(张府规备审字〔2026〕2号)要求,《山丹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存在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超出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等情形,不适宜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将《山丹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山政办发〔2025〕28号)予以废止。
自本办法废止之日起,全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运营管理、安全监管、行业规范等相关工作,一律遵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政策文件执行。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