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20〕24号)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0-0008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05-09 17:30:07 | 是否有效 | 是 |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70号)、《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牛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6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
二、出台背景和意义
牛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中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传统产业之一,也是我县草畜产业中的优势产业。发展牛产业对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力发展牛产业,可以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农业资源,实现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全县牛产业发展布局初具规模,产业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牛产业链体系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建成千头肉牛养殖基地3个,500头肉牛养殖基地6个,万头奶牛养殖园区1个,肉牛养殖示范村8个,全县牛饲养量达到7万头(含马场),其中:牦牛饲养量达到3.7万头,肉牛饲养量达到2.3万头,奶牛饲养量达到1万头,牛产业产值预计达到3亿元以上。
(二)主要扶持政策
1.扶持引导加快良种基础母牛种群繁育。择优确定养殖“甘牛”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大户共50户给予重点扶持,每年每头良种基础母牛补贴500元。对新建存栏500头、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区,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6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鼓励创建标准化示范牛场,对当年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县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申请市级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
3.以“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共同协作模式(简称“政银保企模式”),推行“繁育贷”(对繁育母牛养殖户贷款)和“育肥贷”(对育肥肉牛养殖户贷款),解决肉牛养殖农户融资抵押不足的问题。以引进“第三方管控+银行贷款”的模式(简称“管控模式”),解决屠宰加工企业抵押不足的问题。
4.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牛屠宰加工企业银行贷款予以贴息,鼓励屠宰加工企业扩大生产。以年屠宰加工5000头牛奖补50万元为起点,每增加3000头增加奖补50万元。由企业申报贷款贴息,通过核定验收后,按照市级补助20%、县级配套80%的比例累计计算奖补资金。累计计算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贴。
5.按照中央、省级出台的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牛保险补贴资金。从2020年起,将省级补贴品种的保费分摊比例统一设置为:贫困户除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补贴50%,贫困户自缴10%;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非贫困户等投保主体除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补贴40%,自缴20%的比例分摊保费。
6.落实牛养殖场及市场、加工企业设施用地。合理规划,积极落实牛养殖和屠宰加工、交易市场所需土地,为牛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在符合环保要求和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条件下,可鼓励农民利用农村废旧住宅院落适度养殖肉牛。
7.全力推进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对肉(奶)牛电子身份、饲养防疫、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运营销售、筹资融资等多方面、全过程精准化管理,实现“互联网+畜牧业”,推动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切实加强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支持县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提高疫病诊断检测整体水平。加强动物检疫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保障经费,确保从养殖到屠宰环节免疫、消毒、隔离、检疫、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统一、规范、到位。
四、实施步骤
1、制定规划。根据我县实际制定牛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肉牛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畜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发展牛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2.宣传发动。发挥新闻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和先进典型,打造养牛声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肉牛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养殖户、养殖合作社主体作用,发挥养殖能手的带动作用,通过算账对比、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技能,积极参与肉牛产业发展。
3.调查摸底。对全县新建存栏500头、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区和养殖母牛10头以上养殖户进行摸底。
4.补助奖励。组建专家团队对新建存栏500头、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区和10头以上养牛场(户)进行验收,确定“甘牛”养殖户,择优确定50户养牛户给予重点扶持,每头基础母牛补贴500元。
5.总结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扶持发展牛产业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逐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县政府对乡镇牛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解读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丹县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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