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稿)》 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25/2020-0003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01 17:03:06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稿)》
政策解读
《山丹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3月24日印发实施,为使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预案》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背景情况。受畜禽市场流通量大面广、引种频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动物疫病流行方式也变得更为复杂,呈现种类增多,混合感染等特点,特别是近年来全国重大动物疫情的发展变化迅速、复杂,尤其是口蹄疫、小反刍兽疫、H7N9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对畜牧业构成严重威胁,给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动物疫情防控难度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相当艰巨。
(二)制定《预案》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针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重,为确保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根据前期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起草了该《预案》。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应急预案对应的职责划分,全面提高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预案》的必要性说明。该《预案》有助于山丹县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确保畜禽产品生产供应安全、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甘肃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山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处置原则、疫情分级。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就应急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第三部分疫情监测及报告。对预防预警机制进行详尽地规定,对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疫情确认、疫情报告、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内容、疫情管理等内容进行说明。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及终止。分别就应急响应、应急程序、扩大应急、新闻报道、应急终止一系列过程地具体实施方法进行明确。第五部分善后处理。对善后工作中后期处置、总结报告进行详尽规定。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对通信与电力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等进行明确。第七部分宣传和培训。宣传与培训方式方法进行明确规定。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奖惩规定,包含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部门与预案实施时间。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丹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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