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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6207250037/2020-0028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7-08 10:27:06 是否有效

为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进一步降低征缴成本,优化征缴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县税务局负责制定了《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定依据

《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这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在2019年底前建立完善“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基层参与、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税务、人社、医保、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协作,平稳有序开展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

第二部分是稳妥有序做好征缴工作。这部分明确了政府负责全县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确保平稳有序做好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保持城乡居民“两险”征收缴费方式不变,采取税务部门负责,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村社、银行代收等方式征收。缴费个人按照规定标准申报选择缴纳的档次,由税务部门按照居民申报选择的缴纳档次标准全额征收。

第三部分是职责分工。这部分明确了税务、人社、医疗保障、财政和人行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分工。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这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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