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粮食应急预案》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0-0041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10-13 18:25:46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粮食应急预案解读材料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下同)正常供应,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相关政策解读
(一)等级划分
按照粮食供应应急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我县粮食应急状态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预警信号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山丹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简称“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农发行山丹支行、山丹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全县粮食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状态确定与发布
当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超过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由县政府发布Ⅲ级预警信息;超过Ⅲ级及以上预警标准时,由县政府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并立即报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1.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粮食主管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经县政府同意后,启动相应级别的粮食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接到各乡镇紧急报告和请求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和建议,经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审定报县政府批准后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五)善后处理
粮食应急状态结束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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