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09-19 14:4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解读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张掖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张卫发〔2020〕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上报县政府审阅印发。
主要包括四个大的部分:
一、行动计划产生的背景
2016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试点带动”的原则,全县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以试点带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已成为我县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有效解决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快速有序、稳步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新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2家,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1所;全县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达到100名,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三、重点任务和规划布局
(一)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居家医养结合全覆盖行动。
2.社区医养结合双促建行动。
3.医养结合机构改拓建行动。
4.中医药医养康融合推进行动。
(二)提供精准化医养结合管理服务
1.健康期管理。
2.患病期治疗。
3.康复期护理。
4.稳定期生活照料。
5.临终期安宁疗护。
(三)建立全过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1.确定“照护对象”。
2.扩大“照护主体”。
3.规范“照护内容”。
4.拓展“照护机构”。
5.明确“照护费用”。
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一)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统筹领导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落实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三)保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所需建设发展用地。(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四)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拓宽医养结合机构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
(六)加大医养结合工作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七)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
(八)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
(九)推动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