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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解读

索引号 6207250037/2021-0003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9-19 14:45:00 是否有效

《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解读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31日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张掖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张卫发〔2020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上报县政府审阅印发。

主要包括个大的部分:

一、行动计划产生的背景

2016年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试点带动”的原则,全县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以试点带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已成为我县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有效解决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快速有序、稳步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新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2家,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1所;全县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达到100名,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三、重点任务和规划布局

(一)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1.居家医养结合全覆盖行动。

2.社区医养结合双促建行动。

3.医养结合机构改拓建行动。

4.中医药医养康融合推进行动。

(二)提供精准化医养结合管理服务

1.健康期管理。

2.患病期治疗。

3.康复期护理。

4.稳定期生活照料。

5.临终期安宁疗护。

(三)建立全过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1.确定“照护对象”。

2.扩大“照护主体”。

3.规范“照护内容”。

4.拓展“照护机构”。

5.明确“照护费用”。

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一)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统筹领导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落实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三)保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所需建设发展用地。(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四)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拓宽医养结合机构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

(六)加大医养结合工作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七)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

(八)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

(九)推动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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