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2-0012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2-09-22 15:30: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为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69号)精神,制定了《山丹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重点内容
(一)调整优化办事窗口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税费收缴、不动产登记及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建设,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缴费“一窗受理、并行联办”。
(二)优化整合业务流程
1.严把审批关口;2.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3.施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4.大力推行预告登记;5.前置相关测绘流程;6.从严落实联合验收;7.并行开展核实核算;8.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告知承诺制;9.加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10.整合优化交房与登记流程;12.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三)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
1.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建设;
2.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
3.强化信息共享与应用。
三、主要措施
1.各相关部门要靠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力度。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3.加强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所有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优先用于支付所欠税费及工程款。
4.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开发企业违规代收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现象,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将“交房即交证”改革中市场主体企业诚信守信情况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和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统一记入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甘肃张掖)”网站等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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