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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山丹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50037/2022-0013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2-10-14 18:00:00 是否有效


山丹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山丹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推进我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并走在时代前列。我县结合实际,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山丹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山丹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划”),并于2022年928下发实施。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妇女儿童是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妇女儿童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广大妇女儿童给予深切关怀,为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2112月,省政府颁布实施《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20224月,市政府印发《张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张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 “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管理妇女儿童事务主体责任的需要,是落实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新要求的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妇联、县政府妇儿工委办于20224月启动了20212030年山丹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期间,深入妇女儿童中调研座谈,反复听取意见建议,开门问策做好起草工作,坚持法治、民生、特色、衔接的原则,与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及全县34个编制工作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保持经常性联系,借鉴上级规划、衔接专项规划,并就规划相关重点指标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历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阶段,于今年9月份呈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

二、总体考虑

“新两规划”是立足于指导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一个管总的文件,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做到“三个一致性”:

一是严格对标对表,确保指导思想与国家、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的一致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两规划”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精准把握重点,确保总体框架、主要目标值与省、市“两规划”的一致性。主要参考省、市“两规划”做法,加以调整。与上一轮“两规划”相比,“新两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同时面向发展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加新领域、新内容。

三是突出本地特色,确保“新两规划”与我县县情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的一致性。强调山丹的实际情况,将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精神,落实到山丹的现实背景、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保证规划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指导性。

三、主要内容

“新两规划”体例一致,均分为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其中,“妇女发展规划”共设置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90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共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69项主要目标和87项策略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概括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成就、问题,分析未来十年发展态势,总体战略布局及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提出2030年的远景目标、总体要求。妇女发展规划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儿童发展规划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贯穿始终,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

第二部分: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从我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出发,谋划未来十年我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聚焦短板弱项,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因地制宜设置相关目标和策略措施,以此为抓手,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提高妇女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第四部分:监测评估。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展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等工作,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

四、特色亮点

与上周期两规划相比,“新两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新两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妇女儿童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加强规划的协同衔接。注重与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协同;注重与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对标对表;注重与“双减”政策、反家庭暴力法、加强困境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等法规政策相衔接;注重与上周期两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倡导相呼应;注重处理好突出重难点与兼顾一般、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和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关系,保证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衔接,实现共建共享。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两规划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确定了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密切关联的15个发展领域,积极回应我县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民生需求,将“妇女与健康”“儿童与健康”放在发展领域的首位,强调呵护妇女儿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原则。

四是坚持规划编制的法治原则。在两规划编制工作中,依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制规、依法设标、依法施策,不断深化规划的法律精神和法治内涵,坚持以法律规范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以法律赋权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新两规划”各项策略措施落地落实。

五是突出家庭家教家风在妇女儿童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两规划新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发展领域,注重激发妇女儿童的主人翁意识和主体作用,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倡导新时代家庭观,引领家庭成员养成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相亲相爱的骨肉亲情、向善向上的思想情操,构建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山丹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10月17日

相关解读文件: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山丹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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