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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解读

索引号 6207250025/2023-0026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3-09-04 16:35:47 是否有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的通知》(甘办发〔2021〕11号)《张掖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山丹县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张掖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设施农业发展实际,编制了《山丹县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

二、制定过程

《山丹县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制定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单位意见,并在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2023年8月10日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分为县域概况、发展目标、产业发展现状、产业规划布局、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 县域概况。分析山丹县自然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及设施农业深厚的发展历史。列举了我县设施农业发展存在投资规模少、基数小、科技装备不足的问题。总结了面临水土资源紧缺、人才储备不足的挑战,具备优厚政策扶持优势和广阔发展前景。为我县设施农业从质和量的提升创造了极好的发展条件,为进一步发展设施农业提供物质保障和制定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部分 发展目标。坚持“保护与建设兼顾、扩张与提质增效并重、科技支撑与专业服务协同、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并进、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的原则。按照设施农业规模稳步增长、产量大幅提高、增收效益显著、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结构类型更加优化,设施装备与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的高标准发展目标定位。通过三年的建设,形成农业生产有基地、农产品消费有场所和休闲旅游有去处的新型农业格局。到2025年,设施农业面积计划发展到16670亩。其中2023年4444亩(钢架大棚3244亩、日光温室1200亩),2024年5588亩(钢架大棚4188亩、日光温室1400亩),2025年6638亩(钢架大棚4938亩、日光温室1700亩)。

第三部分 产业发展现状。我县利用荒滩地资源,经过多年发展初步建成了集高效节水示范、食用菌生产、优质牧草种植、综合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为一体的经济开发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开发技术不断进步,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的建造模式不断创新,种植作物实现多样化、专业化,设施农业建设基地规模不断扩大。

第四部分 产业规划布局。一是建设“三园、三基地”,即山丹县设施农业产业园(全县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1300亩以上)、山丹县戈壁农业产业园(全县设施蔬菜、林果、食用菌种植面积达1000亩)、山丹县芦笋产业园(建成高标准芦笋科技示范基地10000亩);设施瓜菜休闲农业种植基地(建成千亩以上设施林果基地2个,百亩以上设施林果基地5个)、反季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建设百亩反季节设施蔬菜基地2个)、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设施蔬菜生产基地2个)。二是建设 “四个产业带”,即设施蔬菜产业带(到2025年改建、新建日光温室900亩,设施蔬菜产值突破1000万元)、休闲农业产业带(到2025年建成观光休闲农业500亩、采摘基地200亩,建设“农家乐”20家)、林果产业带(至2025年在东乐镇城西南滩、清泉镇寒旱区、沙产业园等地发展设施生产基地林果产业带,面积达到0.2万亩)、芦笋产业带(到2025年建成以陈户镇、位奇镇为主的万亩芦笋产业带)。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提升全县设施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五部分 重点工作。将从加快设施瓜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强化品牌培育建设、提升设施农业产出水平、强化市场营销、培育设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戈壁设施农业发展、加快设施农业生产保险保障落实工作部署了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优惠政策、强化技术服务、严格落实绩效考评4个方面的规划实施保障要求。


相关文件链接: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设施农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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