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学习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25/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3-10-27 10:30:28 | 是否有效 |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此前印发的《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21〕24号)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财政部研究制订了《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并根据现有工作流程和业务实际,起草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办法》的内容解读
《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认真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32〕25号)具体内容,提世了资金使用范围、测算方式、预算下达等相关管理要求。同时,结合实际,增加了与国家管理办法不同的内容:一是仍将绩效评价因素作为资金测算的重要因素。主要是考虑到绩效评价结果对调整资金支出方向有重要指导作用,国家层面在进行资金测算时,不易操作。省级层面可利用项目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督导检查等产“线上+线下”的方式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二是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测算。目的是为避免财政资金出现使用散碎的问题,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资金进行测算,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办法》共六章 25条,内容包括:一是总则,内容包括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定义,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二是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资源保护支出、渔业资源保护支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支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出以及省类、省政府确定的支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的其他重点工作等五个方面,三是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明确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测算分配,提出了资金下达的审批流程及时限要求。四是资金使用和管理。对资金预算执行、支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五是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内容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原则。六是附则,内容包括解释权的说明以及施行日期。
相关文件链接: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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