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1-23 18:13:43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2024年1月17日,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张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结合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实际,起草了《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4.《张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5. 《张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
三、内容简介
《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共十七条,工作规则适用范围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山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规定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决策承办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责,具体审查工作包含了送审流程、送审材料、审查时限、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意见、材料归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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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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