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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丹县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9-00015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19〕1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9-02-21 10:34: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山丹县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山丹县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营养健康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11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张掖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1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完善营养健康制度、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全面实施国民营养计划,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山丹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营养工作政策及制度更加完善,县、乡、村三级营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营养工作制度全面覆盖,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主要营养健康指标实现以下目标:

——人群贫血率得到有效控制。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低于12%,孕妇贫血率低于15%,老年人群贫血率低于10%,贫困乡村人群贫血率低于10%。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距;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逐年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全县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现有水平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趋势得到减缓。

到2030年,全县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营养服务队伍更加充足,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主要营养健康指标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进一步提高。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控制在6克以内)、烹调用油量(控制在20克以内)和添加糖摄入量均降低20%,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加强制度建设,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

1.完善加强营养相关制度。相关部门单位要重点加强针对孕产妇、婴幼儿、青少年、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临床病人的营养研究分析,突出职业人群、重点行业和区域特点,建立健全临床营养管理制度、重点人群营养监测等工作制度,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健康干预,开展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技术咨询和指导。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

2.加强国家和省级营养标准执行。广泛宣传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严格监督执行老年人群营养食品通则、餐饮食品营养标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等重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

(二)加强学科建设,提升营养干预服务能力

1.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鼓励开展营养与健康研究,推动营养食品领域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基于我县人群的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策略研究,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技术规范,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人群营养监测、碘营养状况评价等方案,特别要加强孕产妇、婴幼儿、青少年、慢性病人营养膳食指导。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2.加强营养人才队伍培养。注重营养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培育一批营养指导和干预的人才队伍。加大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力度,率先在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营养主动干预。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指导饮食营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加强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扩充营养服务人员。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三)加强监测评估,科学分析食品营养数据

1.定期开展营养监测。定期开展具有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针对区域、人群特点,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科学分析监测数据,为营养干预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体局

2.加强食物成分监测。拓展食物各环节的监测内容,定期开展成分监测分析,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持续更新、完善我县食物成分数据库。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粮食局

3.开展综合评价分析。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分析。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农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

4.强化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四)加大科技创新,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提升农产品营养水平。加快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优质产品”专项营销行动,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将“三品一标”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安全责任制,充分做好市场供给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局

2.发展推广健康食品产业。广泛开发利用全县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和绿色食品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营养休闲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健康食品品牌。加强食品加工技术研究,推进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壮大,加快特殊膳食、营养配餐药膳等特色功能食品产业的培育发展。加强产业指导,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局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合理配餐研究。积极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合理配餐,大力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营养过剩并存问题。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县教体局

4.强化食品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实施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强基础研究和加工技术工艺开发,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科协

5.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开展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研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含量。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因素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五)突出区域特色,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积极推广居民食养指南,发挥中医药在食养方面的特色优势,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加强传统食疗药膳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国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教体局

2.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深入调研,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

3.推进食养产品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覆盖全县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共享共用营养健康数据

1.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医疗、食品药品、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工信局、县农委、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

2.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工信局、县农委、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县统计局、县畜牧兽医局

3.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卫计委、县教体局

(七)突出宣传教育,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按照“健康山丹”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传统食养理念,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提高全面营养意识。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国家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科协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农委、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科协

三、实施国民营养重大行动

(一)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加强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2.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推进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为母乳喂养提供保障。推广实施婴幼儿科学喂养计划,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计划方案。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妇联

4.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严格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畜牧兽医局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2.开展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研究,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3.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将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采取知识讲座、班会、板报、墙报、校园网络、微信等多样形式开展营养健康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饮食习惯。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委

(三)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评价。依托疾控机构、医院老年病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方案,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示范试点,基本掌握我县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老龄办

2.建立老年人群营养改善措施。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推广实施老年人群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实施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县老龄办

3.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实现无缝对接和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老龄办

(四)积极推进临床营养行动

1.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切实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逐步使医院临床营养师和住院床位比例达到1∶150。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

2.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诊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逐步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对其他患者进行辅助治疗,并定期实施效果评价。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推动相关慢性病营养防治。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患者临床营养干预措施。对营养相关慢性病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和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逐步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骨质疏松、糖尿病、肥胖等发生风险。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4.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进一步贯彻执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使用。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建立并应用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配方,推进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五)实施贫困乡村营养干预行动

1.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在贫困乡村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试点。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兽医局、县卫计委

2.实施贫困乡村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计划,持续开展贫困乡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针对贫困乡村人群营养需要,制定完善营养健康政策、标准。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期评估改善效果。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3.减少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食药监局

(六)实施吃动平衡行动

1.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国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体局、县文广新局

2.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卫计委、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

3.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建立并实施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教体局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推进建设“健康山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进度计划,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支持。深入贯彻《山丹县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实施意见》《“健康山丹2030”规划》,构建大健康大卫生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筹集工作经费,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大力开展营养服务工作。

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引导全民广泛参与,切实提高营养健康水平。

加强督导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加强对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落实。县卫计委和县督查考核局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评估,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国民营养计划取得实效。

相关解读链接《山丹县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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