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2020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0-00075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0〕3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04-24 15:30:45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现将《山丹县2020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山丹县2020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根据《张掖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张政办发〔2016〕212号)和《山丹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山政办发〔2016〕199号),结合全县地下水超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已开展工作实际及“十三五”规划项目安排,合理确定本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任务,通过控采限量、高效节水、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等措施,有效压减地下水开采量,通过完善地下水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取水审批、加强水行政执法检查、地下水计量设施建设等措施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根据《张掖市2020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确定2020年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压减水量目标为384万立方米。
三、治理措施
通过实施高效节水工程、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等措施,不断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确保超采区治理效果。
(一)工程措施
1.建设高效节水工程。在我县超采区进行高效节水改造工程,通过滴灌和高标准低压管道灌溉,适度发展设施农业。2020年全县计划在马营河灌区清泉镇北滩村,位奇镇柳荫村、朱湾村、新开村、永兴村,东乐镇西屯村,陈户镇东门村、西门村4个乡镇8个行政村,发展高效节水面积2.07万亩,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55万立方米。
实施节水工程必须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为目标,必须在已有农田、利用已有机井或利用地表水实施,严禁新垦、新开耕地实施节水工程,严禁以地下水置换地表水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新增地下水取水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调整种植结构。通过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缩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使用量。2020年全县调整作物种植结构0.2万亩,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5万立方米(其中:马营河灌区调整种植结构面积0.15万亩,压减水量11.25万立方米;老军灌区调整种植结构面积0.05万亩,压减水量3.75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3.轮作休耕、压减灌溉面积。积极实行轮作休耕,在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节水潜力不足的区域,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探索实行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试点方案》精神,做好轮作或休耕,退减部分灌溉面积。2020年,轮作休耕面积0.17万亩,压减地下水开采量29万立方米(其中:马营河灌区退减灌溉面积0.1万亩,压减水量17万立方米;老军灌区节水面积0.07万亩,压减水量12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4.封存地下水取水井。各乡镇继续对辖区内已经报废的取水井进行封井回填;对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土地征用的取水井注销取水许可证,拆除供电设施,收储水权指标37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国网山丹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5.水源置换工程。2020年山丹县二水厂为城区集中供水管网供水,替代城区水源井地下水148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省水投公司山丹分公司
(二)非工程措施
1.严控新增地下水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规定、新垦新开荒地等新增地下水取水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在地下水超采区和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地下水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对超采区内居民生活、应急供水确需新增取水的,在现有指标内调剂解决,超采区内已建地下水取水井应结合实施工程措施,依据压采目标,限期逐步削减开采量。对已发放的地下水取水许可证进行全面复核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吊销。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
2.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按照地下水开采在现状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有计划压减水量。农业用地下水要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建立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地下水水量与水位双控管理指标控制方案;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对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对地下水压采实行动态计划管理,规范地下水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出现新的超采区。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3.强化工业企业取水监管。对工业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积极开展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用水管理,组织水平衡测试,达到节水定额标准,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超采区新增工业用水指标通过水权交易取得,高耗水行业不再配置地下水。企业加强用水管理,安装合格的取用水计量设施,鼓励开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4.加大地下水水费、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用水权益,明晰超采区各用水户水权指标,依照农业水价改革方案,足额征收地下水资源费和水费,发挥水价促节水的经济杠杆作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5.加强取水许可动态管理。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98号)要求,对闲置用水指标进行认定,无偿收回核减的闲置指标。在明晰超采区各用水户水权指标前提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用水权益,鼓励并指导各类水权交易活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各方力量,加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加强各行业各领域节水,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全面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构建与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节约用水管理体系,完善地下水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稳步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确保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落到实处。
(二)强化推动落实。要坚决扛起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要求,各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总结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抓紧开展工作,确保阶段治理任务全面落实;积极争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有效保障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资金;认真总结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成效经验,有序推进各阶段治理工作。严格按照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将治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灌区、村社及各用水户,严格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定额指标,确保完成年度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
(三)健全监督机制。实施超采区治理目标责任制,将超采区治理指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认真落实非法打井举报制度,加大对超采区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违规打井取水行为的立案查处力度,对各用水户地下水压减任务计划执行、计量设施运行、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四)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地下水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完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从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等方面严格制度要求,转变发展思路,探索利用水权交易解决工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对水资源需求矛盾,鼓励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再生水,通过水权交易或指标调剂解决水资源指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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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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