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集镇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3-00276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3〕3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17:29:24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丹县集镇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山丹县集镇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山丹县集镇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强县域”行动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集镇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部署,按照“规划引领、产业升级、乡村建设、融合发展、深化改革、治理提效”的思路,紧抓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和“强县域”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扎实开展集镇改造提升行动,推进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努力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集镇改造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紧抓“绿色”生态底色,紧扣“和美”共同追求,切实解决地域特色不明显、承载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辐射带动功能不强等问题,全力打造形象良好、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集镇。
——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先选择条件成熟、基础较好、带动力强、特色明显的中心集镇先行先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建设,打造典型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模式。
——突出特色,彰显风貌。坚持尊重自然的理念,深入挖掘地方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人文底蕴,提炼党的建设、人文历史、自然景观、山水资源、产业产品、乡风民俗等特色要素,塑造特色风貌,彰显品质形象,助力乡村振兴蓬勃发展。
——产业支撑,融合发展。依据群众多元化需求和市场竞争需要,发挥特色产业优势,突出环境、物种、气候特色,打造“一村一品”自主品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产业链、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融合农业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形成带动力、引领性较强的示范集镇。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全面提升集镇承载能力,推动“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物资和信息流通集聚集汇,便捷的生活保障和商贸、休闲产业集一体的高品质服务中心。高标准的基础设施,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和美的生态人文环境,功能完善的绿地园林、公共休闲、社区文化、生态宜居的现代新型社区,形成独具一格,具有独特吸引力和乡土特色的优美舒适中心集镇。布局合理的产业园区,配套完善的产销体系,聚合品牌和规模效应突出的主导产业,宜居宜商深度融合的多功能集镇。发挥自身优势,承接城市溢出、辐射和带动效益,服务或补充城市产业发展,积极嵌入区域生产网络,满足体验式消费需求,多元融合带动城乡发展的辐射型集镇。
到2025年,全县8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造提升,建成一批特色集镇,建成1个省级示范集镇。主要实施道路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沿街建筑立面风貌提升;规范街道街面、集贸市场、休闲场所、公共停车、公厕、垃圾桶等配套设施。全面改变街道老旧面貌,焕发集镇活力,提升集镇形象。着力提高集镇综合配套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实现集镇面貌整体改观、产业集聚效应显现、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1.高起点统筹谋划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屏四城五区”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宜居综合体”为目标,以39个发展类村庄和重要节点村为重点,以集镇风貌规划设计为基础,展现建筑布局、生态环保、历史文化和特色产业。加强总体谋划和统筹规划,推进产业发展、国土空间、基础建设、生态建设、公共服务、文化保护等多规衔接。根据人口和产业发展、地理位置实际,做好区域功能分区规划。科学选择空间组合方式,确定辐射半径,明确功能分区、交通流线,使各个区域相互支撑配合,防止反复折腾、大拆大建和随意变更。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高标准编制空间规划。各乡镇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地理位置划分郊区乡镇、远郊乡镇、偏远乡镇三个类型,分类确定发展方向和改造提升标准,根据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三区三线”划定和乡村建设需要,紧密结合现有基础,深度融合当地实际,精准提出指导意见,形成操作性强的集镇规划。对自身发展优势、潜力与局限进行深入分析,评价发展条件,明确长远发展目标。预测人口的规模与结构变化,特别是农业富余劳动力空间转移的速度、流向与城镇化水平,提出基础设施与主要公共建筑的配置意见。确定建设用地标准与主要用地指标,选择建设发展用地,提出集镇区域的规划范围和用地的总体布局。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高水平推进特色建设。认真落实全省“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编制集镇改造提升专项规划,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公共服务提升,突出风貌、宜居、文旅特色,建设魅力集镇。一是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定位特色风貌,各乡镇融入简式汉明清清雅风格,依据《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坚持“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分步实施、彰显特色”的原则和“四集中”模式,有序推进集镇改造提升。二是与地理位置、村庄特点、现有基础有机融合,保持本色、突出特色,融入绿色低碳、健康养生、旅游休闲理念,合理规划功能布局,既保持传统味道,又具备现代生活品质,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三是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充分挖掘和保护传承村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自然遗迹、古树名木、传统民居等文化传承,大力发展具有山丹特色的乡村旅游。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4.改造完善集镇基础设施。结合集镇道路改建,同步配套雨污分流管道,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乡镇主干道采取三块板式改道分流,车道使用沥青排水路面,人行道使用透水砖,设置地下综合管沟,推行管线“上改下”。具备条件的集镇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管道线路进管入沟。主干道景观路灯、交通标识、地名标志、旅游标志等设施完善率达100% 。对集镇主干道、临街面的架空管线、原始通信、电力线路进行梳理整治,对原有通信废弃的电路、电箱和电杆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国网山丹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集中整治沿街立面。对集镇两侧的房屋立面、墙面等进行改造提升,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对街道两侧绿化带进行整治提升,通过合理配置树种、规划布局和立体设计,着力打造靓丽观光精品线路。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进行整治,重点解决“乱搭乱建、乱倒乱堆、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摆乱占”等问题,全面提升乡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水平;对户外广告、商店招牌、遮阳伞进行整治,凡未经批准设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予以拆除;对合法经营的门店,门头牌匾进行优化设计、规范安装;对长期空置无人管理的建筑,与业主联系协调,能拆除的拆除,不能拆除的结合集镇形态、产业、布局实际进行美化改造,一房一案,采取精品建设方式,引入展陈、会议、接待等功能,改造成精品亮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完善垃圾运处机制。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落实收运管理制度,建立镇对村、村对户监管和督查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村级垃圾治理理事会作用,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确保“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发展现代产业
7.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坚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目标,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深化“党建+产业”组织振兴模式,推动党建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复合运转。聚焦高原夏菜、现代种业、绿色蔬菜、奶牛肉牛、智能温室、农畜产业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以及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小杂粮等区域特色农产品,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工程,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扶持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规模经营,抱团发展。构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网络化服务体系于一体的农牧业强镇,形成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五多协同”发展格局,引领集镇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着力实施田园建设。注重农房建设与自然和农业景观搭配互动,顺应地形地貌,利用山川、水系等自然景物和作物、花卉等农业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建筑群落,吸引群众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集镇聚集。注重风貌提升与环境建设并举,实行“荒”改“田”,鼓励宅前屋后种瓜栽果,对居民房前屋后未充分利用的荒地进行翻土规整,打造特色生态菜园、采摘果园、田野乐园,构建“桃花红、梨花白、菜花黄”的自然景观,营造“莺儿啼、燕儿舞、蝶儿忙”的乡村生境,美化环境的同时增加居民收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与商业协同发展,将现代文旅与商业空间进行动线组织,傍水依林之处凸显焉支秀峰圣地,高寒冷凉山区注重夏日避暑纳凉,山丹马场周边展现草原别样风情体验,构建田园和主题商业为一体相融合的新业态田园文旅小镇。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不断提升集镇建设水平
9.实施集镇微改造工程。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吸收传统文化精髓,注入时代精神内涵,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完美结合,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抓好“十微”民生项目实施,包括:古韵微街区、主要出入口微地标、生态休闲微公园、公共停车微场地、本地特色文化展示微馆场、本地主导产业培育微园区、星级微公厕、星级微集市、生态微绿地和背街小巷微景观,推进集镇功能更新升级,不断提升集镇宜居水平。对集镇出入口建设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公共服务功能的休闲场地、街头绿地和小游园。打造重要地段景观节点,对国、省主干道进行重要节点和进出集镇道路改造,突出点、线、面全方位建设,打造沿线重要节点景观和绿化小品。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整合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场所和设施资源,统筹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提供公共活动空间,降低公共建筑建设成本,拓展活动场所渠道。不断提升集镇中心学校和中心幼儿园办学水平,加强卫生院、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幸福互助养老中心建设,选择适宜地段建设集娱乐、休闲、健身为一体的游乐广场或公园,完善文化站、图书室、活动室等功能于一体的文体活动设施,增强服务周边的能力。加大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力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提高农房建设品质。依托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合理避让泥石流、山洪、滑坡、崩塌、风口、地震断裂带等地质条件不稳定、有严重环境污染或不便于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地域。结合自建房整治,对严重危及安全、无保存价值的农房要拆除搬迁,对老旧房屋、土坯房屋、危房和违法建筑要重点清理。进一步盘活乡镇国土和公共资源,采取统一新建、整合、改造等方式,吸引有条件的开发、施工企业投资建设。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统筹住房、辅房、院落等功能,精心调配空间布局,满足生产物资、交通工具存放及其他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水、暖、电、气供给模式,推动水冲卫厕入室。推广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现代农房建造,打造一批质量安全可靠、建筑特色鲜明、公共空间完善、乡村治理有效的精品田园乡村样板,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效提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推动城镇绿色低碳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和降碳要求,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光伏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推动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注重提高管理能力
13.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为路径,建立集镇管护、运营一体化管理机制,全面深化网格长制、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制度,固化“常态治理+突击整治”工作模式,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推进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实施精细优质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乱圈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脏乱差”现象。抽调精干力量进一步强化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力度,确保在管的方面有人管、能管好、出成效,切实做到集镇内的每一条道路、每一个街面干净、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各乡镇完成集镇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制定,分年度确定集镇改造提升计划,编制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逐步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5年9月)。各乡镇要细化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节点,统筹推进集镇改造提升各项工作。2023年完成清泉镇、位奇镇、陈户镇3个镇集镇改造提升任务;2024年完成东乐镇、大马营镇、老军乡3个乡镇集镇改造提升任务;2025年完成霍城镇、李桥乡2个乡镇集镇改造提升任务。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管理机制、施工督查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12月)。总结提炼集镇改造提升经验,巩固改造成果,探索集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集镇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集镇改造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推进集镇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把集镇改造提升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建“一屏四城五区”的重要内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的集镇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突出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合作,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扎实推进集镇改造提升工作。6月15日前,清泉镇、位奇镇、陈户镇完成集镇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报县住建局审核。9月底前,清泉镇、位奇镇、陈户镇编制完成集镇改造提升专项规划。
(二)统筹资金保障。要多方融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利、道路、抗震农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使用。要转变思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国有企业+村集体资产”合作、受益企业和群众投入等方式,缓解资金困难。要盘活国有资产,通过土地挂牌招商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和民间资金投资开发建设。要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筹集安排资金,在加大本级财政奖补的基础上,紧抓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契机,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共同用于集镇改造提升建设,确保资金的投入保障。
(三)深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集镇改造提升的重要性,转变群众传统观念,让群众明白集镇建设“谁来建”“建给谁”“怎么建”,让群众全程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形成共建共享的全民共识。
(四)强化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集镇改造提升建设的民生项目、特色产业项目和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建立集镇用地指标与盘活闲置用地、低效用地相挂钩的制度。出台鼓励性落户政策,加快镇外人口和脱贫攻坚移民向集镇集聚。
(五)健全考评机制。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建立健全目标任务,完成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节点、标准要求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将集镇改造提升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健全考核通报机制,持续坚持“重点工作突出抓、日常工作正常抓”的工作方法,抓主抓重,及时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促进各项任务有序落实。根据改造提升实际进展情况,每年适时选择特色突出、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的集镇开展现场观摩,对照寻差,争先创优,推动集镇改造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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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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