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丹县殡葬服务和公墓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5-00173 | 发文字号 | 山政函〔2025〕1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11:36:59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丹县殡葬服务和公墓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核定我县殡葬服务和公墓收费标准的请示》(山发改〔2025〕17号)收悉,经十九届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山丹县殡葬服务和公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遗体接运100元/具;遗体存放50元/具·天;遗体火化700元/具;骨灰寄存60元/格位·年。
(二)公墓墓位费和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土葬区单人墓、双人墓均为100元/平方米、维护管理服务费3元/平方米·年;火葬区公墓5600元/座、维护管理服务费60元/座·年。
二、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丹县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山政发〔2017〕182号)同步废止。
三、优惠政策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20〕123号),对符合条件的惠民殡葬免费对象给予优惠。
四、相关要求
发改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殡葬价格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殡葬价格监管,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殡葬服务市场环境。经营单位要提高服务水平,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原则,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山丹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政府定价)
2.山丹县公墓墓位费和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标准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山丹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政府定价)
附件2
山丹县公墓墓位费和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