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9-00584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19〕12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10-31 16:05:35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山丹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山丹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为全面落实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加强我县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政府主导,明晰职责。乡镇是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细化、动员部署、绩效评价等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完善机制、监督管理、政策实施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农牧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直接受益。
(三)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制度,规范完善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和草原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草原监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构建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四)封顶保底,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注重合理公平,确定符合实际的补贴面积。参照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实行封顶保底,封顶保底政策不留资金缺口,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要防止补贴太低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
(五)明确责任,稳步实施。坚持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乡镇”,建立政策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稳步推进。
二、政策目标
全县可利用草原面积481.54万亩(含山丹马场163.57万亩),其中草原禁牧面积240万亩(含山丹马场6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41.54万亩(含山丹马场103.57万亩)。通过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全面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草牧业发展步伐,改善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促进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按照《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计划任务的通知》(甘牧医函〔2019〕86号)要求,我县2019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核定禁牧面积240万亩(含山丹马场6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41.54万亩(含山丹马场103.57万亩)。
(一)实施禁牧补助
一是核定禁牧区域和面积。省市核定我县农牧民补奖政策草原禁牧面积240万亩(含山丹马场60万亩)。各乡镇在与新一轮政策禁牧面积和范围合理衔接的基础上,以村为基本单元,确定农牧民补奖政策禁牧区域和面积,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户。对分解到户的任务逐户逐地复审,确保农牧户的草原承包面积、禁牧面积与实际地界一致。
二是兑付禁牧补助资金。根据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规定,用中央财政禁牧补助资金对实施禁牧的农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转入草畜平衡管理。我县按西部荒漠区补助政策执行,补助标准为3.87元/亩。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牧户,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二)实行草畜平衡奖励
一是核定草畜平衡区域和面积。根据国家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规定,将我县禁牧区域以外的241.54万亩(含山丹马场103.57万亩)可利用草原划定为草畜平衡区。根据草原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行草畜平衡管理。要以村为基本单元,在与新一轮草畜平衡面积和范围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农牧民奖补政策草畜平衡区域和面积,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户。要对分解到户的任务逐户逐地复审,确保农牧户草原承包面积、草畜平衡面积与实际地界相一致。
二是兑付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利用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对实施草畜平衡的牧户进行奖励。我县按照西部荒漠区补助政策执行,补助标准为2.17元/亩。对落实草畜平衡面积,实现年度草畜平衡的牧户,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四、资金概算
2019年我县农牧民奖励政策补奖资金1452.9418万元(含山丹马场456.9469万元),其中:禁牧补助928.8万元(含山丹马场232.2万元),草畜平衡奖励524.1418万元(含山丹马场224.7469万元)。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民政、生态环境、统计、审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安排部署、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各乡镇是落实农牧民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农牧民补奖政策落实工作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通过严格的考核评价,促进农牧民补奖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不得统筹使用应直补到户的补奖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编制补奖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分解项目资金。县财政局按照项目计划及时下达资金。县审计局要加大对补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核实造册、村级公示、检查验收、兑现发放等程序,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形式,及时将年度补奖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确保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
(三)加强宣传教育。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是党中央统筹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阶段落实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对农牧民奖补政策的部署安排上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山丹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名单
2.山丹县2019年度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补奖资金
分配表
附件1
山丹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严秀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多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赵文波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复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志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明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文喜 县审计局副局长
唐学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高天和 县林草局副局长
张永贤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建民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副局长
郭冀光 清泉镇镇长
葛 勤 位奇镇镇长
王晓军 霍城镇镇长
张永盛 东乐镇镇长
邹世武 陈户镇镇长
马良德 大马营镇镇长
谈 栋 李桥乡乡长
王 钊 老军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张永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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