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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10/2020-0016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山丹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3-03-11 08:50:00 是否有效

《山丹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第一、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与信息员,并且组织信息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第二、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严格按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将《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张贴上墙,为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严格的规范。

第三、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政府信息,及时、有效、规范地公布政府信息。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经过了拟稿、审核、公开程序,所有依申请公开申请均经过了申请、受理、公开、反馈、建档程序。应该公开的信息保障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所有公布的信息均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规范格式,以县政府门户网为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机关股室主要办事项目的办事程序及执法依据,主要活动、工作动态等都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在公开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公开材料都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定,方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二是继续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时、真实、有效地公开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局机关各股室政务公开信息员的集中学习集中培训工作,确保各领域重点信息得到及时规范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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