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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38/2020-0009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11-02 17:14:41 是否有效

山丹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县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了重大事项公开、公务接待费公开、财务收支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行和落实。

(二)规范程序,逐步提升公开质量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始终把政务的有效公开,作为获取人民群众及时监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助推器”。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两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以编制和充实政务公开目录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编制政务公开指南,继续充实完善公开目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二是依托政务网站建设,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为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更新维护,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县积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在“甘肃·山丹”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发展子网站125个。同时,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基本标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报》、《政务信息》、《西部山丹》、山丹有线电视台、文件汇编、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散发宣传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信息。三是依托勤廉度网络测评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向规范化发展。制定下发《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单位及时公开本单位职能职责、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审批事项、权力关注、廉政风险和领导干部每周政务七个方面的内容。

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795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52条,政务公报、刊物等公开信息678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965条。

2.以突出公开重点 、公开及时有效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围绕民生问题,继续做好了征地拆迁、惠农强农政策规定的公开、“三金”的收缴发放、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内容的公开。向全社会公开花草滩、长山子煤矿、风电开发、大佛寺景区扩建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围绕政府承办的实事,全面公开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城区供水管网、通村道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在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继续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深入推进了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并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职权依据及目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向全社会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及时、有效。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认真研究制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筹备方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行、高质量管理的要求,投资30.1万元,建成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并于12月底投入运行,共进驻部门12个,进驻事项41项。截至目前,全县11个部门建起了政务服务分中心,7个乡镇建起了便民服务中心,96个村(社区)建起了便民服务点,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三)坚持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县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结合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积极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提效能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审批主体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进行了取消合并,全县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44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7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71项;重新编制办事流程45个,取消办事环节295个;清理法定或承诺办结时限2363个工作日,压缩办结时限709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了30% 以上。同时,各单位对办事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简化联办件办事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实现了“首问负责,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改变了以往“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做到“一站式”办公,实现审批“提速”。

(四)完善机制抓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在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狠抓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认真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县直机关22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14个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和11个重点窗口服务行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便于操作的文明规范用语。行政执法部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亮证收费、文明服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视察、调查。同时,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从群众中聘请监督员,发放监督卡、意见卡,全面开展监督,进一步拓展了群众监督渠道。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对一些群众关心的批基建房、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等有时未能及时公开,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三公经费”还没有做到全面公开。四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准确、全面。只报喜不报忧,只反映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公开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主抓重,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公开是形式,内容是核心,政务公开工作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是如何在原有基础上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让政务和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一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目标,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要把涉及政府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审批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明确本单位公开的内容,不仅要公开结果,而且要公开决策的过程和依据,使政务公开逐步从办事层面向决策领域延伸。二是对免除公开事项要规定具体的标准,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避免有些单位以此为借口,对应该公开的内容而不公开。三是在全县范围内确定公开内容的刚性标准,并制订强制公开事项的目录,不论单位大小、职能多少,只要涉及这些内容和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对外公开,以此作为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检查考核的依据。

(二)体现特色,不断创新公开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的要害就在于“公开”两字,公开的过程就是接受群众评判、社会监督的过程。在确定使用政务公开的形式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把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便于群众实施监督作为选择的标准,要以主动公开、免费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为主要形式。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指南、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我县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服务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搞好信息发布的同时,要创新方法,善于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要求,凡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在按规定及时公开的同时,要利用召开听证会、开辟网上在线问答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互动性和科学性,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息,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目标。

(三)把握要害,确保公开制度的长效性。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检查,对照各乡镇、部门单位制订的公开目录和公开形式,看看是不是真正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同时,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督促做好整改。二是加大评议考核力度。把政务公开情况作为 “民主评议行风”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结合年度考核和半年督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范畴进行考核检查。对推行政务公开不力的,要对单位“一把手”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严肃批评促其整改。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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