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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09/2020-0008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4-03-12 09:40:00 是否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结合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2013年,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 办事,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在“阳光民政” 、 “透明民政”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民政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府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科室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加大信息公开认知度透明度

1.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2013年,我局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全局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2.强化措施,大力加强山丹民政信息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依托电子网络等手段,我局由专人负责建立山丹县民政信息网站,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在县政府网站上设置相应咨询投诉信箱,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 71 条。通过政府网站将办事程序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行政许可类信息1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9条;(其中:政策法规13条;规划总结5条;工作动态10条;机构职能5条;民生实事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类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无专项信息公开经费,2013年信息公开经费列入日常办公费用。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需不断更新和完善,与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府公开宣传工作。加大 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使政府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府公开的平台,及时 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优化流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民政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要“快速办”;敏感问题要“透 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四)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 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山丹县民政局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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