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文体广新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12/2020-001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30 15:08:2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局通过山丹门户网、西部山丹及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0多条、通知公告30多条、政策文件等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准则,以便民和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他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格式,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规范、高效运行。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
(三)多种平台发布,提高公开透明度。为更好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新闻媒体、策划活动、编印宣传品等形式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及时的宣传发布,多渠道、多形式的对外公开相关信息
三、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加强;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间方面还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认真进行整改。我局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文化、广电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网站内容的全面性、实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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