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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03/2020-0016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5-01-16 17:45: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省、市、县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县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局以宣传落实财政便民惠民政策为目标,以“廉洁高效、为民理财”为原则,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认真梳理各股室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和各类申请表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报刊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发布本机关政府信息,扩大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影响,保证了信息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主要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包括政策解读、预算管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涉农信息等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运用,把对《条例》的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开拓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除公开一般性政府信息外,重点抓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人员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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