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20/2020-001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2-30 17:38:39 | 是否有效 | 是 |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丰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拓展环保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环保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全面及时公开了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环保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局指定专门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截止到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答复等工作均有条不紊的开展。为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为贯彻落实打好基础。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工作,我局利用周五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提高了全局人员对《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好了基础。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队、站、股各负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股、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我局职能职责、环保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办理岗位、办理流程,以及现场监督执法程序、范围和环境监测等各类环境信息,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山丹县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丹县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在环保门户网站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两个子栏目方便信息公开。办公室、管理股、监察大队、监测站依据承办的社会服务事项、办理程序、信息特点,分别制作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在环保局门户网站相应的栏目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环境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
四是开展了部门权责事项的清理、审核、公示工作。依据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有关文件和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对照纳入清理范围的10类行政权力事项,本着“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对照实施依据,对现有环保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和严格的审核,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此次精简了10项权力事项,清理后该局行使138项行政权力。明确了每一项权力的实施依据、承办机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及其依据,绘制了权力行使流程图,公开了权责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截止到2015年底,我局共通过环保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0条,主要涉及《山丹县环境保护局职能职责》及3个内设机构和2个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文书规定;环保宣传教育、污染控制、环保执法、环保行政许可、环保工作动态、环境监测、农村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的动态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与环保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法、审批程序以及重新审批的相关规定,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以环保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网站上专门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还通过《张掖日报》、《张掖环保》、《西部山丹》、《山丹信息》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行为。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审批,由经办股室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和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畅通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016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制度的作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运行,使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使公开的内容更全面;多渠道、多形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建议,提升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山丹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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