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27/2020-00123 | 发文字号 | 2020-12-18-18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18 16:02:18 | 是否有效 | 是 |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16年山丹县食药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丹县食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6年,山丹县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食药监业务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重点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时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小组成员。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2016年我局按照“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形成了“业务科室收集上报、办公室整理归类、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多渠道同步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拓宽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渠道。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统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全方位、准确、及时发布质监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126条,其中,执法监管类信息70条,便民常识类信息5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相较于去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手段需要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分类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落实,按照“规范、明了、方便、使用”的原则,紧紧围绕质监工作的重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提高食药监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有效发挥食药监信息对人民群众食品、药品的服务作用。
一是在公开形式上不断创新。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报刊等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力军”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措施。
二是在公开内容上不断创新。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富有食药监特色的专题纪念日,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广泛发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药监信息,在商场、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资料手册等方式,主动向人民群众公开食药监工作信息、宣传食药监工作法规。
三是在工作思路上不断创新。坚持“四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即:把政府信息公开和目标考核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是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既要防止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
五是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落实工作。坚持认真受理并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局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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