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7917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3-14 15:26:46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省、市、县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县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局以宣传落实财政便民惠民政策为目标,以“廉洁高效、为民理财”为原则,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认真梳理各股室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和各类申请表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发布本机关政府信息,扩大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影响,保证了信息质量和水平。
(一)细化分工,规范管理。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股室,明确职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创新载体,提升质量。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依托“山丹头条”“山丹财政”微信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方式,随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围绕落实财政政策、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及时发布了以下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9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主要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包括政策解读、预算管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涉农信息等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5条,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345条,报刊广播电视发布信息4条,“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发布信息4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通过甘肃·山丹门户网、山丹财政局微信平台、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形式,及时转发登载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大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知晓率。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部分股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运用,把对《条例》的学习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开拓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除公开一般性政府信息外,重点抓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人员的整体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丹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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