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06/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办公室、电教站 |
生成日期 | 2020-01-17 11:52:05 | 是否有效 |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张掖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山丹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山丹县教育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和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9年,山丹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立足工作实际,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按期完成本部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亮点成效
1.基本情况。2019年山丹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山丹县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认真发布政策性文件法规、项目审批、“三公”经费等各类信息,公开及时率达100%,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主要亮点成效。立足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配套设施,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山丹县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建立职责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调整充实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审批审核工作,同时根据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人员,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山丹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山丹县教育系统互联网传播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山丹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工作流程公开发布公开信息,一信息一审批,认真记录好《山丹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有效地开展。山丹县教育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和相关干部为成员,局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原电教站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登录帐号密码的管理,协同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更新加载,协调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对工作经费实报实销。依托“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中政务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山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类别及发布机构、主题、政策解读等主题栏目,完善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上传加载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信息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公开布,做到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截止2019年12月25日,我局在山丹教育信息网、山丹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山丹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多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教育类信息累积有3906条,其中在山丹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教育类信息有3640条,在“山丹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70条、在“中国教育报”、“未来导报”、“甘肃教育”等国家省市级报刊网络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62余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项目审批、“三公”经费、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和教育改革发展前沿信息等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依托“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完善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上传加载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内容。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列表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32.2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山丹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是未收到要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山丹县教育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事项,没有相关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山丹县教育局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或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工作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新媒体建设还存在短板,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信息公开的考核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长效化机制还需加强,信息工作者的新媒体素养和业务能力还需继续强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细化信息公开清单,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拓展网上服务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肃认真和有效进行,切实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山丹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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