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商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05/2020-0001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1-19 10:03:59 | 是否有效 | 是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依据《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的通知》(甘政公开办〔2020〕2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整改工作的通知》(甘政公开办〔2020〕5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的通知》(张政办函〔2020〕92号)要求,县商务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要做法和推进措施
1.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按照商务局工作总体部署,对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将政策文件的解读、审核、发布纳入日常工作议程,着重将出台文件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概念解释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关键词的诠释严格把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同时,所有对外转载、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经过分管领导严格审查、审核,并通过山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有效提升了公众对商务政策文件的知晓率。我局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形式和内容,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2.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山丹县商务局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逐步健全了商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信息工作全面、准确、有序地开展。
3.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督导,为促使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又不失保密工作色彩,我局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了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务信息,以及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发展稳定等。同时,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权限的管理,并协助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更新加载,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4.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依托“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中政务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山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类别及发布机构、主题、政策解读等主题栏目,完善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上传加载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山丹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3条,全面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网转载商务部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解读、商贸安全生产、成品油管理、安全专项整治、促消费意见、诚信宾馆评选、征求意见建议等,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不仅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也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
2.公开方式。根据商务工作的安排部署,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传,做到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山丹县商务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是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山丹县商务局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山丹县商务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相关事项,没有相关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自检,主要存在公开范围仍然较小,仅局限于上级要求主动公开的内容,政务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还很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拓展网上服务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肃认真和有效进行,切实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事项。
山丹县商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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