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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20/2020-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1-19 15:31:25 是否有效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丹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其作为保障社会公众环境权益,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推进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把信息公开专栏做为便民服务和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甘肃·山丹门户网站(http://www.shandan.gov.cn/)发布,同时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

    2.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通过填写《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申请公开须知”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的字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

    2.申请受理

    受理机构: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108号统办2号楼3楼

    邮政编码:734100

    联系电话:0936-2789865

    传真号码:0936-27898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14:30-18:00    8:30-12:00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需补正材料的以材料补正完整后,重新提交后双方确认之日为申请之日。

   4.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统一操作平台、统一技术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根据责任清单划分公示范围、专人负责公示项目栏目,安全保密和适度超前的原则,防止盲目公示。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意识不强,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开要求。二是网站服务功能还需不断完善,业务工作办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公开还有些滞后,单位的政府信息人员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基本上为兼职,且变动过于频繁,制约了整体工作推进。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行政学习会大力宣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政务公开的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法和形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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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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