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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司法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10/2023-0001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山丹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1-17 08:48:27 是否有效


山丹县司法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山丹县司法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 主动公开方面

一年来,我局通过山丹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8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公开部门文件18份,公开重点工作信息5条,政策解读4条,法律法规8条;通过“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转发转载司法行政重点、亮点信息共400余条。切实提高了山丹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积极稳妥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部门、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山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网页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另外通过政务新媒体、“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活动、重要项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的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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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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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信息公开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做到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山丹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6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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