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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09/2023-0000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7 16:38:18 是否有效

山丹县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根据山丹县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形象,自觉接受监督”的政务公开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力度,拓宽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山丹县民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各类政务信息120条,其中,通过山丹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4条,其中社会救助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养老服务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2条,社会组织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2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动态更新完善政法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程通申请渠道,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通过全局领导会议商议对《山丹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和进一步细化,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各环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明确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做好往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为民办实事等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公开的及时性都比往年有较大的提升。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知晓度。我局认真按照山丹县政府网站信息工作的目录要求,及时准确的公开民政信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和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举报电话、监督信箱等形式,畅通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了各项公示任务和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但是扔存在很多的不足:一是股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的问题。二是信息分类和查询设置不规范,缺少对公开信息的系统性整理。2023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众关心、关切的社会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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