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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索引号 6207250038/2020-001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0-12-31 17:16:00 是否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履行法定主管部门职责,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我们认为,该规范对新条例理解准确、操作性强,特别是其中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对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行政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予转发,供工作中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http://www.gov.cn/zhengce/2020-02/04/content_5474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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