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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张掖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政务公开与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3315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政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8-01-05 04:38:34 是否有效


山政办发〔2018〕3号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张掖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政务公开与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224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单位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迅速查漏补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市上考核验收。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区)政务公开与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7〕224号

 

主送:(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县(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印发你们,请各县(区)政府认真对照考核内容,从实处着眼、细处入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县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

一、政务公开(一级指标45分)

(一)政策公开(二级指标1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决策公开(7.5分)

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 2.5分)

是否公开决策草案(1.25分)

是否公开征集意见(1.25分)

是否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5分)

征集意见的整体情况(1.25分)

不采纳是否说明理由(1.25分)

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时是否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 2.5分)

政策文件集中发布(5分)

是否有专栏(1.25分)

栏目是否有分类(1.25分)

是否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2.5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级指标1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预期引导信息公开(0.75分)

财政收支信息(0.25分)

是否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0.25分)

经济运行信息(0.25分)

是否按月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0.25分)

审计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省市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尤其是问题和整改典型(0.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1.5分)

收费目录信息(0.75分)

是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0.25)

是否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0.25分)

是否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0.25分)

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0.25分)

社保信息(0.5分)

是否适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0.25分)

是否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0.25分)

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0.5)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0.25分)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以及履约信息等  (0.25分)

监管信息公开(0.5)

“双随机”抽查信息(0.5分)

是否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0.25分)

是否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0.25分)

涉农政策信息公开(0.5分)

强农惠农政策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等信息(0.25分)

土地确权登记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0.25分)

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0.5分)

政府债务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O.25)

财政预决算信息(0.25分)

是否设立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0.25 )

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信息公开 (0.5分)

政策及执行信息(0.4分)

是否公开排进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方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0.4分)

经验推广信息(0.1分)

是否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0.1分)

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0.75分)

质量监管信息(0.5分)

是否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0.25分)

是否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0.25分)

消费者维权信息(0.25分)

是否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及查出假冒伪 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0.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1分)

扶贫信息(0.5分)

是否公开扶贫清单和“12317"扶贫监督电活(0.25分)

是否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0.25分)

社会救助信息(O.5分)

是否公开困难群众救助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0.25分)

环保信息公开(1.5分)

环境信息(0.5分)

是否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0.25分)

是否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0.25分)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0.75分)

是否按季度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0.25分)

是否按季度发布供水厂出水的饮水安全状况(0.25分)

是否按季度发布用户水龙头水质的饮水安全状况(0.25分)

“河长制”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方案、管理保护目标、河湖保护情况(0.25分)

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1分)

教育领域信息(0.5分)

是否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工作进展情况(0.25分)

是否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等信息(0.25分)

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1分)

医疗领域信息(0.5分)

是否公开医疗机构院务信息,是否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调整信息(0.25分)

是否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0.25分)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1分)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1分)

是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0.25分)

是否公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及时公布生产、流通环节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公布GMP认证和GSP认证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以及召回产品、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公开医疗代表登记备案信息(0.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房地产及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1分)

房地产信息(0.5分)

是否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0.25分)

是否按季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0.25分)

保障性住房信息(0.5分)

是否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0.25分)

是否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0.25分)

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1分)

安全生产领域信息(1分)

是否及时发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如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0.25分)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0.5分)

人大建议结果公开(0.25分)

政协提案结果公开(0.25分)

(三)依申请公开(二级指标10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申请渠道(2.5分)

信函申请渠道畅通性(2.5分)

依法答复(7.5分)

答复时限(1.25分)

答复形式规范化(1.25分)

答复内容规范化(5分)

告知公开内容(1.25分)

告知不公开理由(1.25分)

告知不公开依据(1.25分)

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1.25分)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二级指标10分)

1.政策解读(三级指标5分)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六级指标

专门栏目(0.5分)

是否设置政策解读栏目(0.5分)

同步解读(1.5分)

解读信息是否可与政策性文件关联阅读(0.75分)

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0.75分)

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  (2.25分)

是否有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0.75分)

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的方式(0.75分)

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次数(0.75分)

发挥主流媒体作用(0.75分)

 

2.回应关切(三级指标5分)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六级指标

热点回应(5分)

时效性(1分)

是否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1分)

权威性(1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作出回应(1分)

覆盖面(1分)

回应报告的渠道不限于网站,还包括报纸、微博微信、新闻网等媒体(1分)

持续性(1分)

是否有后续跟进报告(1分)

有效性(1分)

后续是否引发媒体反弹或生次舆情等 (1分)

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级指标18.75分)

(一)网站健康运行情况(二级指标10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网站可用性(2.5分)

首页可用性(1.25分)

能否在15秒内打开网站(1.25分)

链接可用性(1.25分)

能否正常打开首页及其它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链接是否正确( 1.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信息更新情况(2.5分)

首页栏目(1.25分)

监测2周,信息更新总量是否在10条以上(1.25分)

基本信息(1.25分)

是否及时更新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人事、规划计划等栏目(0.625分)

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是否准确(0.625分)

网站互动(2.5分)

政务咨询类栏目(1分)

是否开设栏目(0.5分)

监测时间点前l年内栏目中是否有有效信件、留言(0.5分)

调查征集类栏目(0.75分)

是否开设栏目(0.25分)

栏目不可用,监测时间点前l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或开展次数较少的(每年不少于3次)(0.5分)

互动访谈类栏目(0.75分)

是否开设栏目(0.25分)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0.5分)

服务实用情况(2.5分)

办事指南(1分)

是否准确公开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1分)

附件下载(0.75分)

是否能正常下载办事所需表格、文件等资料(0.75分)

在线系统(0.75分)

部门网站是否能提供在线办事服务(0.75分)

 

(二)网站常态化监测情况(二级指标7.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通报情况(5分)

是否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2.5分)

是否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5分)

重要信息转载栏目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情况(1.25分)

是否开设重要信息转载栏目;是否嵌套中国政府门户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0.5分)

是否在24小时内转载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0.25分)

是否及时办理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答复(0.5分)

网站安全维护(1.25分)

是否发生挂马、页面篡改等安全事件,并在全省范围通报(1.25分)

(三)网站管理情况(二级指标1.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集约化建设情况(1.25分)

是否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所有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1.25分)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级指标22.5分)

(一)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度(二级指标6.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事项清单公布情况(1.5分)

是否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子站上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便民服务事项信 息、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1.5分)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0.75分)

是否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O.75分)

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优化情况(4分)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情况(1.5分)

是否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及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情况,及时调整清单内容(1.5分)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调整更新情况    (0.5分)

是否根据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计划,及时调整清单内容(0.5分)

办理流程动态管理情况(1分)

是否根据办理岗位人员变化和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情况,及时对办理流程各环节和各环节要素信息进行调整(1分)

办事指南动态管理情况(1分)

是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动和“放管服”改革新要求、新举措及审改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要求,及时对办事指南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和纠错完善(1分)

 

(二)办事指南准确度(二级指标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事项基本信息(1.5分)

办理地点(0.1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办理地点,要求办理地点有明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或窗口号(0.125分)

办理时间(0.1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的时间周期(如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一12:00,下午2:30—6:00)(0.125分)

咨询电话(0.1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部门的咨询电话(0.125分)

投诉电话(0.1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监督部门的联系电话( 0.125分)

法定时限(0.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法定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0.25分)

承诺时限(0.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承诺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0.25分)

申办主体(0.25分)

是否完整准确标注申办该事项的行政相对人性质(0.25分)

受理条件(0.25分)

是否完整准确标注受理该事项应具备的法律、法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0.25分)

收费情况(0.5分)

收费信息(0.25分)

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是否收费,标注的收费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0.25分)

收费依据(0.25分)

是否明确标注收费事项的标准及依据(0.25分)

申报材料(1分)

材料名称(0.25分)

是否明确标注受理该事项所需材料名称,且材料名称不存在有歧义的描述.如存在“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用词(0.25分)

材料形式(0.25分)

是否明确注明受理该事项所需材料的形式,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标注的材料形式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0.25分)

材料详细要求(0.25分)

是否明确注明受理该事项所需材料的份数、纸张规格等要求(0.25分)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0.25分)

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所需材料的来源或材料的出具部门(0.25分)

表格下载(1分)

空白表格下载服务(0.25分)

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电子表格下载(0.25分)

示例表格下载服务(0.25分)

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电子示例表格下载(0.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表格下载(1分)

空白表格内容准确性(0.25分)

该事项提供下载的空白电子表格的样式完整规范,无乱码等情况(0.25分)

示例表格内容准确性(0.25分)

该事项提供下载的示例样表完整规范,内容明确,参考性强(0.25分)

法定依据(0.5分)

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0.25分)

是存完整准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条款的具体内容(0.25分)

内容的规范性(0.25分)

是否按照法律层级和法律条文顺序规范排列法定依据所引用内容(0.25分)

办理流程(0.5分)

流程环节完备性(0.25分)

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是否涵盖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等环节要素(0.25)

流程图提供(0.25分)

事项是否以规定格式,明确绘制出所涉及的法定程序和环节以及时限要求 (0.25分)

(三)在线服务成熟度(二级指标3.7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在线办理覆盖度 (1.25分)

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情况(0.5分)

是否将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子站上在线申报办理(0.5分)

其他九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情况(0.25分)

是否将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其他九大类行政权力事项中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子站上在线申报办理(0.25分)

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情况

(0.5分)

是否将与办事企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线办理(0.5分)

在线办理深度(1分)

一级网上办理 (0.25分)

是否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四级标准(详见备注)实现一级网上办理深度(0.25分)

二级网上办理(0.25分)

是否实现二级网上办理深度(同上) (0.25分)

三级网上办理(0.25分)

是否实现三级网上办理深度(同上) (0.25分)

四级网上办理(0.25分)

是否实现四级网上办理深度(同上) (0.25分)

网民留言答复情况(1.5分)

网上咨询限时答复率(0.5分)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对甘肃政务服务网县区子站网上咨询件准确进行答复(0.5分)

网上建议限时答复率(0.5分)

是否存在规定时限内对甘肃政务服务网省级主站转办市州、县区的建议件及县区子站建议件进行答复(0.5分)

网上投诉限时答复率(0.5分)

是存在规定时限内对甘肃政务服务网省级主站转办市州、县区的投诉及县区子站投诉件进行有效答复(0.5分)

 

(四)线下服务可及度(二级指标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事项进驻情况(1分)

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情况(0.25分)

是否将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面向企业和公众的行政许可事项(含子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办理(0.25分)

其他九大类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情况(0.25分)

是否将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的其他九大类行政权力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办理(0.25分)

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情况(0.25分)

是否将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0.25分)

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情况(0.25分)

是否将纳入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的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0.25分)

审批办理职权进驻情况(0.5分)

是否将己进驻事项的审批办理职权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0.5分)

业务受理情况 (0.75分)

受理件数及满意度(0.5分)

实体政务大厅受理办件的总数量及满意度综合分析排名情况(0.5分)

咨询件数及满意度(0.25分)

实体政务大厅办理咨询件的总数量及满意度综合分析排名情况(0.25分)

办事效率(1分)

办结率(0.5分)

实体政务大厅全年办结件数占总受理件数比率的排名情况(0.5分)

限时办结率(0.5分)

实体政务大厅全年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数占总受理件数比率的排名情况(0.5分)

政务服务政策信息宣传情况(0.5分)

政策信息宣传情况(0.25分)

是否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涉及“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有关政策和相关信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子站和实体政务大厅公开(0.25分)

纸质办事指南(0.25分)

是否按要求在实体政务大厅公开进驻事项的纸质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法定名称、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0.25分)

规范服务情况(0.25分)

是否规定实体政务大厅窗口人员言行举止、仪表仪容、着装、窗口物品摆放等行为规范(0.25分)

优化服务情况(1分)

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情况(0.5分)

是否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简化优化,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情况(0.5分)

压缩办理时限情况(0.5分)

是否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事项在上年度承诺的办结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0.5分)

 

(五)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级指标2.5分)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情况(0.75分)

是否有建成数据交换共享平台(0.75分)

县区行政审批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情况(1分)

是否完成县区行政审批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县区子站的对接工作(1分)

数据交换共享情况(0.75分)

是否完成县区行政审批系统业务数据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县区子站办件申报、数据交换共享(0.75分)

四、保障监督(一级指标13.75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组织领导(5分)

对本地区工作指导情况(0.5分)

是否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0.5分)

领导重视情况(3.25分)

是否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0.5分)

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在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0.5分)

主要负责同志是否作为“第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解读政策(0.5分)

是否有主要负责或分管负责同志听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相关汇报及批示,明确了甘肃政务服务网县区子站的分管领导和管理机构(0.5分)

是否召开政府网站工作专题会议、作出专门批示(1.25分)

机构队伍建设(0.75分)

是否有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0.5分)

是否落实网站专职监测人员和监测机构(0.25分)

加强经费保障(0.5分)

是否将政府网站运维管理费用列入本地区年度预算(0.5分)

制度建设(2.75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分)

是否制发年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0.5分)

是否制发有关舆情监测、新闻发布会等配套制度的文件(0.5分)

网站制度(1.25分)

是否建立网站管理制度(包括内容管理、开办管理、信息保密、年度考核评估、安全保障、应急处理等制度)(1.25分)

政务服务(0.5分)

是否出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制度(0.5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培训情况(1分)

是否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题培训(0.25分)

是否开展政府网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0.25分)

是否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培训(0.5分)

考核情况(1.25分)

是否将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是否不低于4%(0.5分)

是否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纳入绩效考核(0.25分)

是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0.5分)

工作落实情况(3分)

是否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相关文件资料,按期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0.5分)

是否按时完成网站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任务(2.5分)

创新服务情况(0.5分)

是否推出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创新举措(0.25分)

是否推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0.25分)

宣传报道情况(0.25分)

是否在本县区及以上新闻媒体、报刊网站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0.25分)

备注:一级网上办理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到现场提交办理。
    二级网上办理标准: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三级网上办理标准:该事项已经实现原件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四级网上办理标准: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提交的材料全部为已验证信息,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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