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乡镇)
索引号 | 6207250038/2020-0008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服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政务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0-10-29 10:00:38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乡镇) | ||||||||||||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栏目更新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备注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涉农补贴领域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1.政策依据; 2.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 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各乡镇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政府网站 2.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公开依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0〕42号) | ||
2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各乡镇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政府网站 2.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0〕42号)、《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甘农科发〔2020〕9号) | ||||
3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补助 | 1.政策依据; 2.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 补贴结果; 4.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各乡镇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政府网站 3.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0〕42号) | |||
4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5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6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7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8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
9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
10 | 社会保险领域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
11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
1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
13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4 |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5 |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6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7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8 | 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9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 各乡镇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20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 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目的;2.拟 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土地 现状;4.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 式和社会保障等;5.开展土地现 状调查的安排;6.拟征收土地的 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 种、抢建等有关规定);7.听证 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 的救济措施〕。 | 各乡镇 | 在实地启动拟征 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面 向 拟 征 收 土 地 所 在 地 的 村 集 体 成 员 | √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 土地管理的决 定 》 ( 国 发 〔 2004 〕 28 号)、《土地 管理法》 | ||
21 | 各乡镇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 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22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 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 表;〔*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 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 理)〕。 | 各乡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面 向 拟 征 收 土 地 所 在 地 的 村 集 体 成 员 | √ | 1.《土地管理 法》; 2.《国务院关 于深化改革严 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国发 〔 2004 〕 28 号) | ||||
23 | 各乡镇 |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在政府 网站、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公开。 | √ | |||||||||
2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 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 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 地类、面积; 2.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 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 点和要求; 4.救济途径。 | 各乡镇 |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1.《土地管理 法》; 2.《征收土地 公告办法》3. 《国土资源部 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市县 征地信息公开 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 土 资 厅 发 〔 2014 〕 29 号); | ||
25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 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 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 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 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各乡镇 | ①《听证通 知书》应在组织 听证 7 个工作日 前予以公开;② 其他听证公开内 容在征地听证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 为依申请公开。 |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1.《国土资源 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 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 土 资 厅 发 〔 2014 〕 29 号) | |||
26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 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 环节一并公开〕。 | 各乡镇 | 征地补偿登 记结束后 5 个工 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 为依申请公开。 |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1.《土地管理 法》; 2.《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
27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 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 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 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 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 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 件;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 文件;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各乡镇 |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1.《土地管理 法》; 2.《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
28 | 批准与申请变化情况 | 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等变化情况 | 各乡镇 |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国土资源部 办公厅关于加 强省级征地公 开信息平台建 设的通知》(国 土 资 厅 发 〔 2016 〕 43 号) | ||||
29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 公开,张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后可依申请公开〕。 | 各乡镇 | 获得支付凭 证后 5 个工作日 内予以公开。 公 示 结 束 后,转为依申请 公开。 |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1.《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2.《征收土地 公告办法》 | ||
30 | 农村危房改造 | 政策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
31 | 文件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32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33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34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35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36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37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38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39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
40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
41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各乡镇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42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法治宣 传教育 | 法律知识 普及服务 | 1.法律法规资讯; 2.普法动态资讯;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各乡镇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 ||
43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各乡镇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 ||||
44 | 法律查询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各乡镇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45 | 法律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各乡镇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46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 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甘肃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各乡镇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47 | 财政预决算 | 乡镇预算公开 | 收支总体情况 | 各乡镇 | 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 √ | √ | ||||||||||
48 | 乡镇决算公开 | 收支总体情况 | 各乡镇 | 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 √ | √ | ||||||||||
49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收支情况 | 各乡镇 | 政府网站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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