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 6207250025/2020-0009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1-05 10:35:36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和《山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编制《山丹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二)法规文件。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和我省制定的与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山丹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涉农区域规划、农业产业规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财政预决算。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五)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六)办事指南。本单位相关办理及服务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一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除在山丹县农业农村局部门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微信订阅号(山丹县农业农村局)、今日头条(山丹县农业农村)、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地址: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县政府统办2号楼811室)。查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依法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载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山丹县清泉镇龙首路94号(县政府统办2号楼)811室
邮政编码:734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6-2721217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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