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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年鉴2022》】法治——检察

发表日期:2025-04-01 10:20 作者:山丹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
来源:山丹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

检察


【概况】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部门,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8人,年内有在编干警25人;班子成员6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聘任制书记员12人。

【维护国家安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25件3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王某等106人涉黑案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各类电信诈骗案件25件86人,挽回群众损失100余万元。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办理洗钱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

【优化营商环境】    办理侵害民企财产、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16件39人,挽回企业追赃损87.9万元。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对16名涉民企负责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3名企业负责人及管理者不予起诉。加强与县工商联、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衔接配合,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走访60多家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件,提供法律咨询20多次;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70多次,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    办理涉农刑事案件110件124人;关注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3件8人;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3件,追回欠薪28万余元。加大对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16.5万元,对因案致困的群众做到应救尽救、可救尽救。

【深化生态保护】    加大对垃圾乱堆、污水乱排、秸秆焚烧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制发检察建议52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生活、生产垃圾8.97万吨,拆除水源地违建0.6亩,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强化耕地保护,办理涉耕地类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行政部门拆除耕地违章建筑48.24亩,恢复耕地地貌,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办好为民实事】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办理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9件9人,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不予起诉。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巡讲活动23场次,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全面坚实的司法保护。加大食药领域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3件,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强化特殊群体保护,与残联、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沟通衔接,推进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参与城市治理,针对公共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区“飞线充电”、窨井盖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推进社会治理】    深化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8件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册。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盗窃、电信诈骗案件多发状况,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刑事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件97人,批准逮捕38件7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3件358人,提起公诉125件206人。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7件25人、不起诉100件143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4.89%。做实提前介入,减少程序空转,退查率同比下降7.74%。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9件,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遗漏罪行7起,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人,核查纠正脱管漏管7人。

【民事检察】    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2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支持农民工起诉3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调阅执行案件卷宗305卷,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及时整改。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民企发展”民事执行专项活动,对19件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推动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其中1件民事生效裁定监督案件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6件,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3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主动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件, 促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公益诉讼检察】    践行“公共利益代表” 职责使命,紧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新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76件,均完成整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支持全部诉求。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督促行政机关真抓真改,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检务公开】    树牢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理念,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落实律师值班工作制度,接待律师93人次、采纳律师意见建议98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活动27次,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100多人参与活动,让更多人零距离感受、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513件、重要案件信息70件、法律文书260份,以“看得见” 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风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执行“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事项30次。以督察促进“转作风,抓落实”,提醒约谈、批评教育干警18人次,形成严守纪律规矩、狠抓工作落实的优良作风。

【教育整顿】    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确保教育整顿高位起步、取得实效。坚持将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紧盯检察办案突出问题,以“6+1+2”专项整治内容为着力点,对核查出的7大类119个问题分析研判并督促整改,谈话、约谈、批评教育干警27人次,着力整治检察办案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21项,有力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队伍建设】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8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知党、信党、爱党,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干警理论武装、思想根基和政治定力,严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15次。深化“青年人才导师制”“院领导上讲堂”等制度,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专题授课11场次。组织干警赴外培训8人次,参加检察业务视频讲座140多人次。组织开展法律沙龙、读书会及文体活动12次,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用好“检答网”、最高检指导案例等平台资源,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县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洪勇(10月任止)  冯志军(10月始任)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毛暄(4月任止)  赵磊(4月始任)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春珍(4月任止)  徐永存(4月始任,9月任止)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文俊

副检察长:刘多民(4月始任)

党组成员:石文纲(4月始任)  芦福林(4月始任)

检察委员会

专职委员:程五浩   毛暄(5月始任)

政治部

主任:徐成林(1月始任)

副主任:杨阳   魏晓燕

办公室

主任:空缺

副主任:空缺

第一检察部

主任:徐永存(9月任止)  空缺(10—12月)

副主任:吴荣(7月任止)  戚叶雯

第二检察部

主任:石文纲

副主任 :陈丽存   苏爱媛

第三检察部

主任:芦福林

副主任:黄建国   马文婷

派驻位奇镇检察室

主任:空缺

副主任:王向娟

派驻大马营镇检察室

主任:空缺

    副主任:黄建国

(撰稿: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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