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年鉴2022》】法治——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概况】 山丹县司法局设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个议事协调机构;内设办公室、法治建设股、基层股、行政执法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律师管理股6个股室。下设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2个事业单位;管辖8个乡镇司法所、2个法律服务所(山丹县正德法律服务所和山丹县李桥乡法律服务所)和4个律师事务所〔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甘肃培黎律师事务所、甘肃焉支律师事务所和甘肃正峰(山丹)律师事务所〕。年内,全系统有干警2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
2021年,全县司法系统发挥依法行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及社区矫正等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为县域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各项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法治建设工作】 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五次会议,制定印发年度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山丹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法治山丹建设规划(2021—2025年)》《山丹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为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保障。总结“七五”普法,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
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组织11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要求,对山丹县依法依规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第一批)32项权限(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0项)进行法制审核,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审查政府部门合同、协议、相关文件9份,合法性审查科技、发改、住建等部门拟定的《山丹县供水管理办法》《山丹县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21份文件,出具审查意见书25份。清理涉及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生物安全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份。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审查后受理11件,审结12件(包括结转2020年案件1件),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
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督促各单位梳理公布“两轻一免”清单,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组织各部门对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从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评查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等方面,实地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6个重点执法单位。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许可案卷50卷、行政处罚案卷40卷、评出优秀案卷48卷,向市司法局选送优秀案卷10卷,经市局评选后确定优秀案卷5卷。
9月27日,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 推进“法律八进”“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等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单位、机关、学校、乡镇、企业、村社、宗教场所等地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疫情防控、禁毒、《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东乐镇城西村、老军乡硖口新村法治文化广场和陈户镇寺沟村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3处,全县共建立法治文化阵地22个。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11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短信1.2万余条。
4月16日,县司法局在县龙首广场开展“普法星期五”宣传活动
【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建成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制定下发《山丹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县8个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人民调解】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协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8个,律师个人调解室6个,乡镇调委会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21人。制定下发《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级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防止“民转刑”恶性命案案件发生。年内,受理矛盾纠纷1301件、成功调处1284件、调解成功率98%。
【法律服务】 有律师事务所4所、法律服务所2所,专职律师28人、公职律师8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其中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31家,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9家。年内,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办理各类案件923件。推进赋强公证办理,防控化解金融矛盾纠纷;为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办理承诺书、精准扶贫协议公证,为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助力;全程参与监督“山丹县公共租赁住房电脑分配摇号”活动,确保活动结果公平、公正;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为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减半收费,办理“登记难”所涉声明、继承、赠与、受赠、委托等各类公证312件,减免公证费7万多元。2021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00件,涉及金额2.8亿元,收取公证费25.6万元,解答法律咨询643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72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证279件,减免公证费7.5万元,预约服务464次,上门服务2次,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情况 单位:件 | |||||
年份 | 总数 | 民事 | 非诉讼 | 主持调解 | 法律援助 |
2021 | 138 | 128 | 3 | 25 | 46 |
律师事务所办案情况 单位:件 | ||||||
年份 | 总数 | 刑事 | 民事 | 行政 | 非诉讼 | 其中法 律援助 |
2021 | 785 | 126 | 637 | 2 | 20 | 367 |
【法律援助】 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援对象范围,围绕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社会热点问题,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加大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力度。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安置帮教】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化建设,完成视频会见223起558人次。审核发放2020年度安置帮教补助经费47万元,出狱所人员接送经费1.56万元。2021年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82人;刑满释放人员501人,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 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社区矫正】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开展自2010年以来入矫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至年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40人,累计解除594人。年内接受74人,解除矫正104人;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案件。
县司法局
党组书记、局长:何多忠
副局长:周文红 张跃武 赵东山(6月任止)
公证处
主任:张光荣
法律援助中心
主任:张韬
(撰稿:张跃武 张艳青)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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