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巡视巡察

巡 察 公 告

发表日期:2024-10-24 14:41 作者:县委巡察办
来源: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巡视带巡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统一部署组建1个巡察组,202410旬至202412下旬对东乐镇党委及所辖10个村党组织(静安村、大桥村、小寨村、大寨村、十里堡村、五墩村、城东村、城西村、西屯村、山羊堡村)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东乐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2个固定意见箱:分别位于县市民大厅东墙处、被巡察单位东乐镇人民政府院门口。

    二、开通“码上巡察”,广大干部群众可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线举报反映有关情况。

    三、设专门值班电话:15293631126。受理时间:每天8:00至18:00。

    四、设信访接待室:东乐镇人民政府公租楼1楼113室。    

    五、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附图:“码上巡察”二维码,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中共山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0 23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