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12/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文体广旅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县文体广旅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10: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我县文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5年7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张掖市山丹县北大路老培校院内二号教学楼312室,邮政编码:734100。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7937160@qq.com
附件: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