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丹县第五批历史建筑公布认定的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19/2026-0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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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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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10-12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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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10-12 09:55:00 是否有效 是

为加强我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山丹县住建局对全县历史建筑进行了摸排。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拟认定山丹发塔和山丹县工合办公室旧址两处建筑为山丹县第五批历史建筑。现对两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8日,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1368949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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