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丹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41/2024-00142 | 发文字号 | 山安委〔2024〕9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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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12-10 09:25: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丹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丹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全力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有力应对冬春季自然灾害,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不划分阶段,不设定指标,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结合各自风险特点具体安排。
二、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仓储物流寄递企业、文物古建筑等高风险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家庭作坊、“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分隔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疏散不畅通,以及违规动焊作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住人、违规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情况。
2.矿山领域:紧盯采掘接续紧张、保供任务重、安全风险高的矿山企业,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瓦斯突出、火灾、顶板、断层构造带、采掘失调等重大风险灾害排查防控情况;长期停产停工矿、大班次矿和保供井工矿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设备设施完好投用、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等冬防措施,特殊作业、检维修、使用非防爆开关等情况;对标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检查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任务推进情况。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重点防火区等重点部位,检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情况,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一证多点、超标违禁产品等执法查处情况。
4.工贸领域:加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排查冶金企业是否存在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等问题隐患;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准确辨识有限空间风险,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护人员,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审批制度,落实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正确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和应急救援装备。
5.交通领域:对受降雪、结冰影响的路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非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情况;货运企业、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高速公路长下坡、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整治情况;学校、体育场馆、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6.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未按方案搭设模板支撑脚手架,塔吊附着未按使用说明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关键工序管理情况;加强限额以下“小施工”管理情况,人员无证上岗和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维护保养情况;持续加大预防高坠整治力度,对高坠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
7.燃气领域: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餐饮店、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同一用气场所使用双气源;使用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治理燃气管网“带病运行”等情况。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9.文体领域:加强重大体育、演艺和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景区电瓶车、区间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探险、冰雪运动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体育文化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审批许可、安全防范、应急准备情况;大跨度体育馆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维护情况。
10.粮食加工领域:聚焦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我省发现的粮食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意识薄弱、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监测报警及联锁装置不完善等问题,按照《全县粮食加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山安委办〔2024〕39号)要求,重点检查粮食加工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设有人员聚集场所,泄爆、惰化、隔爆、抑爆等爆炸防控措施不完善,粉尘清扫制度执行不严格、粉尘清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坚决把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全县粮食加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11.其他领域:紧盯涉及人民群众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厘清新能源、电化学储能电站、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持续深化行业专项整治;教育、水务、电力、民爆、文物、宗教等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整治重点,举一反三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规划建设管控和日常维护管理,提高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2.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责任明确、协作紧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重点排查林区牧区、林缘草原、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等区域以及输配电设施、变电站、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情况;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对林牧区内及重要设施附近的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性用火和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实行零容忍工作情况;强化火灾案件追责,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情况。
13.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我县寒潮降温天气过程,强化老旧房屋、体育场馆、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管理,排查建(构)筑物积雪凌冰清理和危房、大跨度建筑(构筑)物安全防范情况;排查加强电网运行监测,有效融冰除冰,保障主网运行安全情况;排查市政基础设施防低温防冰冻安全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管网安全运行情况;排查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和畜牧业防风防寒防坍塌措施及农村供水工程设施防冻保暖情况。
14.地质和地震灾害:突出排查今年汛期降雨集中区冻融期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已知隐患点、高陡边坡、靠山临崖等易发灾害地段和村庄、学校、医院、交通沿线、在建工程工棚营地、旅游景区、冰雪运动等重点部位和有可能存在地灾隐患的人居环境及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乡村两级执行“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情况;撤离群众管控和安置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监测人员、受威胁群众以及在建工程项目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实地避险演练情况。突出年度重点危险区,排查县乡两级地震应急预案、物资调用方案、队伍调动方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和基层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排查重点地区老旧房屋抗震设防特别是持续推进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情况;排查各类救灾物资准备和前置情况。
15.应急救援和应对:排查各部门开展联合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工作情况;排查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配置,在关键点位预置灾害救援队伍情况;排查国债项目支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强化救援救灾装备配备情况;排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指挥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支撑保障能力,开展针对性实战化演练情况。
16.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精准有序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认真核实需救助对象,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严防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按照救灾款物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分配、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市、县冬春救助款物,尤其关注倒房重建户以及受灾的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对新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各涉灾相关部门要实时调度、共享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报送灾情,确保受灾群众及时有效得到救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已成立6个督查组,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查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周密部署,下沉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整治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严格问责,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深入检查督查,狠抓问题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深入开展专业化、精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整治质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群死群伤。
(三)严格执法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各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关键部位、紧要环节,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边整治边发生事故、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整治整改。
(四)强化应急值守,高效应对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科学处置。要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加强灾害事故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梳理报送,2025年3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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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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