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甘肃山丹腾达西铁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索引号 | 6207250041/2025-0004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7-18 16:10:04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甘肃山丹腾达西铁
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5年7月1日,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对甘肃山丹腾达西铁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矿热炉冷却循环水无流量差报警、无供水压力控制值,冷却循环水监测报警系统无水温、流量显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甘肃山丹腾达西铁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对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的行政处罚。
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现予以公示。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