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15/2019-0004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09-17 09:37:5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和部门规章。
(2)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研究制定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提供有关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组织对全县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全县统计专业岗位培训。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加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丹县统计局属于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工勤编制1人。2018年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8人,在职事业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1人。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统计局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244.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7万元;本年支出共计232.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统计局收入决算共计244.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0.07%,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有人数减少1人。收入情况具体为:
1.财政拨款收入229.3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3.7%,与上年相比下降2.1%。
2.其他收入15.5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3%,主要是非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和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29.96%。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统计局支出决算共计232.88万元,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9.58%,支出情况具体为:
基本支出232.8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0%,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束,工作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统计局部门决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1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9.3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9.3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有关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统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8万元,比上年增减少7.16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33万元,比上年减少6.81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统计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9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支出增加0.4万元,增长23.6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1.统计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2.统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1.69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1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0.4万元,增长23.67%。主要用于接待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单位的调研、考察等支出。全年共接待45批次,300多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及支出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统计局机关运行支出经费41.7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支出减少7.19万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束,相关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万元,主要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购置办公设备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万元,主要是2018年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印刷品增加。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84.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5.2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8年末,统计局其他设备价值53.09万元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统计局2018年没安排绩效管理项目。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