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
索引号 | 6207250012/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文体广旅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3-08-03 15:40:11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 | |||||
序号 | 处罚事项 | 适用条件 | 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 执法领域 | 备注 |
1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 | 1.导游人员已取得导游证 2.按责令要求及时改正的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2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的 | 1.初次被查处 2.按责令要求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3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60日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 1.初次被查处 2.按责令要求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条,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4 | 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 | 1.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2.按责令要求及时改正的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 1.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按责令整改要求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第二条第四项,扩大长效机制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可不对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做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 | 1.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按责令整改要求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第二条第四项,扩大长效机制试点范围:“允许试点地区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7 | 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 | 1.初次被查处 2.认识态度较好,未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3.按责令改正要求及时改正的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8 |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逾期未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 | 1.初次被查处 2.认识态度较好,未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3.按责令改正要求及时改正的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
9 |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 | 1.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已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 2.按责令整改要求及时改正的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文化市场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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