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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山丹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4389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3-19 15:31:12 是否有效

山政办发〔2018〕27号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山丹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2018年山丹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山丹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山丹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纲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始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学以致用,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前进方向、提振必胜信心、凝聚奋进力量。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城乡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安全社会治理格局,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城乡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探索应急管理发展新模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并紧扣应急管理实际,全面实施《山丹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不断创新理念积极作为,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及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探索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路径。

二、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等各项值班制度和措施,进一步靠实值班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救援和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主体。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三)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共享畅通,是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先决条件。要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强化首报意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地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核实情况,首报信息力争在15分钟内向县应急办电话(0936-2723213)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2小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进一步优化信息处理流程,强化审核把关,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创新报告手段,提高报送效率。报送的信息必须要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把关签字,以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上报,重大信息必须由主要领导把关签报。每条信息结尾处必须注明报送时间、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不断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预案修编。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针对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及发生、发展规律,不断加快各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提高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流程的合理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基层应急预案要做到全覆盖,重点抓好企业和乡镇、行政村(社区)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二)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找准最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方案,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县安监、环保、建设、旅游、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行业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各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岗位、环节,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综合预案演练、专项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三)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要通过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对突发事件事态、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演练结束后,要对整个处置从响应开始进行全过程的回顾总结和科学评估,对各个参与部门的参与程度、具体表现进行量化,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形成有效的成熟经验,切实达到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快速、有序,参加应对的人员职责明确、工作及时到位、决策指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体系,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容易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时进行检查、监控,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做好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作。要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级各类监测监控系统,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和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隐患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搭建运转协调、快捷高效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完善相关部门牵头、关联部门参加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监测信息的分析研判,健全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提高监测预警信息快速获取、分析、研判和处理的能力。

(三)及时传递发布预警信息。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和快速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各种媒介和手段,及时将预测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措施通知到乡镇、村社、农户,传递到社会公众手中,不断提高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度。

五、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装备配置,加强日常训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理顺突发事件分级处置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强大合力。健全应急管理专家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和救援等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研判、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应急专家、避难场所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建立全面、准确、权威的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应急平台建设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努力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县乡(镇)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系统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提升服务支撑能力。继续按照“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和“四进”“五有”的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步伐,丰富创建内容,提高示范标准,扩大示范效应,带动和推进全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三)加大资金物资保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检查,切实提高应急防范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重点围绕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努力提高公共安全基础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不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六、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大宣传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应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10”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专家教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做好应急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维护,充分发挥应急知识普及、政策文件解读、预警信息发布、最新动态了解等功能,进一步增强网站的时效性、可读性和教育性,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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