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41/2022-0007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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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2-10-14 11:04:24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
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解决社会应急力量因现场协调机制不顺造成的救援信息不对称、资源分布不均衡、秩序混乱等问题,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我县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根据《张掖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方案
为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 援行动,提升抢险救援效率,依据《张掖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方案》(张应急发〔2022〕51号),结合我县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实际和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 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按照“实战、实用、实效”标准和“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维护灾区秩序、有利于统筹现场力量、有利于管理救援任务、有利于组织后装保障)的要求,依托应急管理部开发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构建我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规范社会力量应急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独特优势,提升现场救援效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害损失,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原则目标
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 机制建设,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上下协同、规范运行的原则,努力实现“四有”目标。即:有协调组织,牵头部门明确,组成单位合理,工作人员具体;有工作场所,能够提供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等必要条件;有支撑系统,依托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建设满足现场协调机制开展工作和组织协调社会应急力量执行抢险救援任务需要的运行终端;有保障条件,为参加现场协调机制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装备等保障。
三、工作机构
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山丹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成立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员负责沟通联络和日常工作。
组 长: 胡秉珍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玉睿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国生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周得鸿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文渊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 忠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宏荣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毛树霖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沈 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得冠 团县委副书记
成 员: 王以武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静媛 县委宣传部干部
孔令铭 县民政局干部
王多刚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张 燕 县卫生健康局干部
陈 娟 团县委干部
吕志鹏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张 磊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股股长
李 浩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股股长
王天云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股长
王 博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黄建平 张掖蓝天救援队山丹中队队长
现场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张宏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成员配合做好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四、主要任务
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在日常和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后,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掌握和熟练使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
(二)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做好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演练。
(四)根据灾情和县政府指令,及时通过平台发布灾情,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
(五)为前往灾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的社会应急力量提供咨 询服务;组织进入灾区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报备统计。
(六)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为社会应急力量提供必要的物资、装备、器材、交通和生活等保障。
(七)及时统计、汇总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援任务情况。
(八)组织灾区社会应急力量撤离。
(九)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的社会应急力量协调补偿。
五、运行机制
(一)运行程序
1.发生重特大事故灾害时,按照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启动 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机制。
2.通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发布灾情、救援需求等信 息,公布现场协调机制联系方式。
3.实时评估过滤、汇总统计社会应急力量信息,第一时间报 告县应急指挥部。
4.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指令,通知社会应急力量做好救援准备,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赶赴事发地域。
5.指挥协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6.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行动需求,酌情做好社会应急力量补 充或撤离等工作。
(二)各工作组及职责
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 组、协调组、保障组三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 长: 王玉睿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 王国生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吴得冠 团县委副书记
王以武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志鹏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接收、核实、报 送救援需求信息;组织工作会议,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管理文档 资料,对外宣传报道,统计汇总救援信息及后期应急救援力量的 表彰奖励等工作。
2.协调组
组 长: 张宏荣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黄静媛 县委宣传部干部
孔令铭 县民政局干部
张 磊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股股长
黄建平 张掖蓝天救援队山丹中队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协调机制的推动应用,组织协调机制的 培训演练,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任务统筹,社会应急力量报备登记,掌握灾情信息,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撤离灾区,统计汇总救援信息等。
3.保障组
组 长: 沈 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 毛树霖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 燕 县卫生健康局干部
陈 娟 团县委干部
魏 军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王多刚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李 浩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股股长
王天云 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股长
王 博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灾区其他有 关力量,为社会应急力量执行任务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装备、物资、油料和食宿等保障;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协调机制软硬件设备及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山丹县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平时负责全县协调机制的建立完善、工作运行、制度建设、系统管理,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编制应急预案、行动方案、组织培训演练和系统注册、信息录入、管理维护等工作。发生重 特大事故灾害时,启动应急响应,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负责宣传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接受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有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宣传树立抢险救援行动中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弘扬志愿文化;根据救灾现场需要,完成现场协调机制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现场协调机制全面工作;召集现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人员,启动现场协调机制;对接加入县级重特大事故灾害现场指挥部,接受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县民政局:负责为前往灾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的社会应急力 量提供咨询服务;引导进入灾区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报备;指导 社会应急力量报送参与救灾的可供资源;提供救灾任务对接匹配 建议;对社会应急力量进行业务指导;统计社会应急力量保障需 求、志愿服务、资源链接等相关信息工作;根据救灾现场需要, 完成现场协调机制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被调用的社会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到达 灾区和返回的通行保障;根据救灾现场需要,完成现场协调机制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现场伤员抢救、医疗保障、卫生防 疫等需求,提出协助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医疗救护工作意见建议; 负责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的业务指导。
团县委:负责组织动员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组建应急志愿服务 队伍,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组 织发挥应急救援团队中的“青年突击队”作用,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攻坚工作;依托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和现场引导管理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青年典型的选树工作;根据救灾现场需要,完成现场协调机制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山丹县红十字会:负责现场社会捐赠款项、物资、装备、器材 的接收,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做好分配发放工作;协 调红十字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根据救灾现场需要,完成现场协调机制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六、建设内容
(一)制度建设
1.制定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的相关制度;
2.制定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南(规范);
3.建立健全现场协调机制运行、管理、联络、保障、会议、 通报、奖励、总结评估等工作制度;
4.探索制定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救援补偿办法。
(二)平台维护使用
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 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必要的满足本级现场协调机制运行的设备,组织平台系统末端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做好系统将要构建的“灾情信息、我要求救、我要救援”功能模块的使用推广,推动实现平台系统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对接。
七、工作步骤
(一)建立协调机制(2022年9月底前完成)。研究制定现场协调机制建设方案,完成现场协调机制筹备工作,明确参加机制单位和人员,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运行保障条件,组织机制运行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完善系统功能(2022年底)。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做好信息对接,组织上线运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组织培训演练(2023年起)。组织县级现场协调机制人员和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培训演练,熟悉系统功能, 磨合运行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报道。(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台系统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压实各方责任,共同组织好、管理好社会应急力量,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灾害,社会应急力量能够发挥最大救援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标准,整合现有资源,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共同抓好推进落实,形成部门参与、融合建设的工作格局。
(三)确保工作成效。聚焦我县事故灾害特点,紧扣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管理、现场协调机制对接、现场救援和组织撤离各环节细化方案、制定措施。科学搭建现场协调机制架构,定人、定位、定责,理顺运行流程,落实支撑力量,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实现管理有章、协调有力、行动有序、救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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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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