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27/2025-0003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4-18 17:21:35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加工、销售、运输、贮存中使用来历不明或者未经检验检疫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品及肉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违规线索。
2.肉及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违规线索。
3.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买使用来历不明的肉类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4.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5.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1.制售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或冒用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违法违规线索。
2.制售侵权“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线索。
3.制售“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违法违规线索。
4.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及“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举报途径
(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0936-2721315(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二)电子邮箱:sdspypjgj@163.com ,邮寄地址: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山丹培黎学校实训楼208室),邮编:734100。
三、征集时间
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四、征集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违法事实。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将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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