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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5年10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5-0005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11-03 11:47:07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10月有效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6天,Ⅱ级天数25天,优良天数为31天,同比增加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增加3.2%。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73μg/m3,同比上升17.7%;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4μg/m3,同比减少11.1%;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上升40.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0μg/m3,同比一致;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0.6mg/m3,同比下降57.1%;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05μg/m3,同比减少4.5%。

2025年1月—10月有效监测天数300天,其中Ⅰ级天数49天、Ⅱ级天数207天、Ⅲ级天数28天、Ⅳ级天数9天、Ⅴ级天数2天、Ⅵ级天数6天、优良天数为255天,同比增加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5.0,同比上升1.2%。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52μg/m3,同比下降13.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18μg/m3,同比下降25.0%。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上升16.7%;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4μg/m3,同比一致;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3mg/m3,同比j下降31.6%;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27μg/m3,同比上升1.6%。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上升4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5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上升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上升5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上升 0.1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下降21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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