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义务教育 > 教育信息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幼儿) 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23-0007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全县;防溺水;安全警示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安全办
生成日期 2023-07-10 12:05:54 是否有效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民办幼儿园

目前,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 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发布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预警,提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全力 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我省自6月份以来,部分市州 发生学生溺水事件,造成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为进一步 步强化预防全县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谋划部署。溺水是中小学生非 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暑期来临,各学校(园)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统筹谋划、认真部署,主动召开专题会议,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精细管理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教育效果。各学校(园)要依托安全教育平台持续开展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充实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手段、盘活教育资源;以校园常态化宣传教育为主,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宣传标语、“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开展预防溺水“六不”宣传。各学校(园)要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日放学前1分钟安全提醒,每周放学前5分钟安全提醒,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30分钟安全警示教育),特别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溺水警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园)可以将课堂学习向课外实践延伸,加强实践体验式教育,根据学生兴趣特征,开展互动体验教育活动,强化学生溺水自救自护技能培训,确保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三、增强家校协同,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园)要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家校常态化联动机制,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 (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将其作为防溺水工作的重点对象,健全关爱措施,增强宣传教育,实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暑假前,各学校(园)要召开一次暑假安全专题家长会,通过事例警示、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重点对暑假期间预防学生溺水等进行强调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及暑假脱离学校监管后的安全管护责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各学校(园)要安排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在暑假期间每周向学生家长发出提醒,切实做到防溺水安全提醒全覆盖、常态化。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学校(园)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好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工作,规范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督促。认真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自查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中小学生(幼儿)溺水隐患专项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同时,要强化防溺水工作考评和工作督导,推动防溺水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全面落实,有效遏制或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县教育局将启动责任倒查和问责工作机制,对履行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学校(园)和责任人,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山丹县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