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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23-001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教育股
生成日期 2023-09-06 16:19:41 是否有效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当前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发病高发季节,亦是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常见传染病和诺如病毒感染等食源性疾病的多发期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多病共防措施,坚决织密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防控网,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联防联控

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校地联防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即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到人。

二、加强监测预警,降低疫情风险

落实学生晨午检、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做好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对发现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有疑似症状者,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一旦发现可能的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学校应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由疾控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和处置,学校应配合做好信息收集和标本采集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落实病例搜索、停课停学、环境消杀、健康教育等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规范(试行)》,各学校及学生群体作为食源性疾病报告的重点场所和群体,及时报告发生在学校和学生群体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发现聚集性食源性疾病暴发及时调查处置,确保学生群体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健康意识

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培养学生自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学生进行科学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传染病以及近视等常见病的发生发展。

四、强化业务导,落实预防措施

县教育局将加大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做好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和重点部位的针对性清洁消毒,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配备足够的盥洗设施,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个人卫生,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定期邀请疾控等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入校技术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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