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06/2023-0010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教育股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16:19:41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当前是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发病高发季节,亦是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常见传染病和诺如病毒感染等食源性疾病的多发期,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多病共防”措施,坚决织密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防控网,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联防联控
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校地联防”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即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到人。
二、加强监测预警,降低疫情风险
落实好学生晨午检、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做好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对发现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有疑似症状者,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一旦发现可能的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学校(园)应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部门和县教育局,由疾控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和处置,学校应配合做好信息收集和标本采集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落实病例搜索、停课停学、环境消杀、健康教育等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规范(试行)》,各学校(园)及学生群体作为食源性疾病报告的重点场所和群体,及时报告发生在学校和学生群体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发现聚集性食源性疾病暴发及时调查处置,确保学生群体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健康意识
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培养学生自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学生进行科学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传染病以及近视等常见病的发生发展。
四、强化业务督导,落实预防措施
县教育局将加大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园)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和重点部位的针对性清洁消毒,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配备足够的盥洗设施,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个人卫生,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定期邀请疾控等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入校技术指导,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
山丹县教育局
2023年9月4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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