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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丹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索引号 6207250003/2025-0002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2-07 14:35:00 是否有效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丹县2023年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4年11月29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山丹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县委发〔2019〕32号)精神,我们编制了山丹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状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18户国有企业(包括4户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5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97%;负债总额为4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8.75%;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67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1.67亿元,比上年增长4.66%。平均资产负债率79.96%,县交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聚鑫城投公司、县园投公司4户企业债务风险较高,资产负债率超过90%,县盛浩城改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80%,剩余13户企业债务风险均在合理范围内。18户企业营业收入1.84亿元,比上年减少61.83%;营业成本2.32亿元,比上年减少54.60%;营业利润-0.48亿元;净利润-0.45亿元。18户企业中盈利企业5户,共盈利323.5万元,亏损企业13户,共亏损3972.1万元,其中4户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全部亏损,共亏损2166.7万元。18户企业上缴税费526.4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丹县承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7462.22万元,较上年减少792.91万元;负债总额1698.35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2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763.87万元,较上年增加419.2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降费奖补资金112.11万元,在所有者权益“担保扶持基金”科目中,冲减已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572.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76%。营业收入127.7万元,比上年减少0.35%;营业支出193.2万元,比上年增长16.18%;净利润-65.32万元,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5.15万元,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141.94万元,提取两金后净利润为-247.4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129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1.85亿元,较上年增长1.45%;负债总额4.56亿元,较上年增长2.14%;净资产47.29亿元,较上年增长1.38%。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0.37亿元,占比77.8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1.48亿元,占比22.15%。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12.09亿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9.7亿元,占比80.26%;设备1.83亿元,占比15.15%;文物和陈列品0.008亿元,占比0.06%;图书和档案0.09亿元,占比0.78%;家具和用具0.4亿元,占比3.31%;特种动植物0.05亿元,占比0.43%。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225511.05公顷(不含山丹马场),其中,国有建设用地5473.35公顷、国有耕地7900.99公顷、国有林地43582.34公顷、国有草地145323.35公顷、国有湿地400.78公顷。全县水资源总量1.2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0.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44亿立方米。全县已开发利用的矿种共八种,分别为:煤、铁、金(银)、冶金用石英岩、滑石、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砂。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转变监管职能,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开展文件制度清理,推进立改废释,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2项。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授权县财政局等6个部门单位对县城投公司等15户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成立县城乡融合发展投资集团公司,下辖县城投公司、县交投公司、县农投公司、县旅投公司等8户子公司,统一由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2.推进党的建设,助力企业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和事项清单49项,2户一级公司、8户二级公司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各县属企业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集团公司实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实现党的领导在制度上有规定、在程序上有保障、在实践中有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引领带动作用,按照“资源相同、主业相近、业务相关、产业协同”原则,指导集团公司加快三级商贸公司、物业公司重组整合,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鼓励企业与省科技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技术服务、现代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耘生林草有限公司2022-2023年连续2年被入库评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于2023年6月被认定为2023年度第一批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仁爱测绘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完善考评体系,企业绩效不断优化。坚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重点工作推进为目标,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机制,拟定《山丹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山丹县县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充分调动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的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有力激发国企干事创业激情。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党建引领,夯实企业政治根基。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到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产品创新投入,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不断夯实公司政治根基。

2.深化改革,聚焦主责深耕主业。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职能作用,为全县57户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三农”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4976.73万元,将县域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贷款费率降低至1%以下,减免担保费120.97万元,切实降低“三农”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轻经营压力。

3.创新优化,提升服务经济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作用,助力众多创新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将“无形”知识转化成“有形”资产,走出“轻资产、缺担保”困境,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2023年,共办理质押专利权115项,质押金额4493万元,为县域内中小微企业成功争取享受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33.8万元。

4.紧盯债务,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加大代偿清收力度,加强与银行、法院的沟通衔接,多途径依法依规将所抵押财产进行处置。做好优化转贷服务,在贷款到期前,主动靠前通知企业做好转贷或还款准备,降低贷款逾期风险。积极协调解决与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优化风险占比,降低担保代偿风险。2023年,共收回代偿款281.69万元,以资抵债565.7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严控资产监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预算单位人员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将资产配置标准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效衔接,杜绝超标准、超规格配置。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处置行为,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2.盘活资产资源,确保资产高效利用。制发《山丹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及盘活工作,累计盘活闲置资产4119.66万元,盘活利用率达到90.55%,切实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得到全面提升。

3.优化资产信息,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实现一体化管理,为强化资产预算约束、摸清资产家底提供了基础支撑。完成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年报编审上报,建立资产年报与月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决算报告以及财务账的数据比对、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衔接和一致,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4.规范会计核算,夯实资产数据基础。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以及公路水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卡片登记,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全面完成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1.聚焦科学编制规划,空间规划引领作用逐步彰显。坚持科学规划、高效利用原则,编制完成《山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位奇镇东湾村等6个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规划,审议完成山丹县南湖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山丹县滨河北路等规划设计方案,切实做到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职责全面落实。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制度,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发生,全面完成耕地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5.55万亩的保护目标任务。争取资金1404万元,实施山丹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山丹县霍城镇双湖村国土综合整治2个省级投资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3324.99亩,实现政府收益1.36亿元。

3.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资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上报审批建设用地11宗、48.92公顷。高效服务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作,累计供应土地22宗、59.26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6086.08万元;租赁土地2宗、355.51公顷,收缴租赁费用1066.54万元;审查备案设施农用地16宗、25.3142公顷。认真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3.32公顷,闲置土地3.7公顷,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增存挂钩任务。

4.聚焦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程度不断优化。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登记业务10999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678本。完成8个乡镇、国营山丹农场的森林和草原登记单元预划及山丹县生态实验林场、十里堡林场等三个国有林场的边界核实等工作。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不断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新城名苑、恒昌华府均全部实现“交房即交证”。加快推进山丹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签订搬迁协议2209户,搬迁安置2209户,拆除房屋778户,发放搬迁补助资金1016户8720.5万元,全面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5.聚焦自然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严格落实“631”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执法动态巡查频次和力度,全年累计巡查400余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12起,收缴罚没款135.89万元。全面完成810个土地卫片执法图斑、1678.17亩监测耕地面积、970亩监测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核查、填报工作。积极推进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加大基础测绘数据采集力度,实现重点乡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建成区1:1000地形图采集与更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管职能有待优化,部分闲置资产长期失管,资产利用率不高。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专业化管理效能不高,市场响应速度慢,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经营方式单一,功能重叠、同质化经营业务过多,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活力不够。二是承信融资担保公司整体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企业注册资本金尚未完全注入,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对风险点的事前控制不到位,担保抵押的可变现资产少,代偿追缴资金收回困难,担保业务的运营风险和代偿风险偏高。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度不健全,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不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人员不足、效能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纾困解难,助力企业行稳致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吃透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借鉴国企改革优秀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破解改革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有序组织实施,规范落实权责,不断深化业务整合,适时梳理、调整同质化经营,压减管理层级,构建科学高效、运作规范、产业格局清晰的集团管控模式。三是积极探索纾困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解决方案,加强部门与国企间的沟通协作,加大问题会商协调解决力度,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高风控能力,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一是全面加强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形成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同频共振,切实将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落到实处。二是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实施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机制,持续推进公司内部结构调整,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快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项目评审、风险分级、动态预警等机制,形成闭环式业务管理。加大代偿追缴力度,多渠道、多措施强化代偿清收,提升风险化解能力。加强信息科技应用,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风险防控全流程线上监控,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三)完善制度体系,高效规范管理资产。一是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全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构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前后衔接,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环环相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完善内控机制,防范资产管理风险,严堵资产流失的漏洞。三是强化部门协调沟通,严格落实公路、国有文物资源、公共租赁住房等资产管理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卡片核对,确保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四)加强资源保护,不断提高管理效能。一是切实增强规范管理意识,消除思想误区,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执法力量,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制度规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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